竹府函〔2010〕5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竹县香椿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香椿产品保护,增强市场竞争力,县政府决定成立大竹县香椿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志超(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大兵(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天将(县府办副主任)
秦春莲(县科技局局长)
李 琼(县财政局局长)
曾庆万(县农业局局长)
唐 勇(县林业局局长)
谢祥友(县环保局局长)
于 飞(县广电局局长)
李 高(县气象局局长)
邓愉达(县工商局局长)
廖周渠(县质监局局长)
王晓春(二郎乡人民政府乡长)
裴 俊(双拱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远航(竹北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安全(县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质监局,由张安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