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0〕9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竹县工业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大竹县工业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国斌(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志超(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刘天将(县府办副主任)
刘应伟(县经委主任)
李昌权(县发改委主任)
李 琼(县财政局局长)
李友轩(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何红兵(县统计局局长)
杨成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祥友(县环保局局长)
李志坚(县监察局局长)
黄元全(县安监局局长)
徐世明(县国资办主任)
杨 琪(县国税局局长)
申河川(县地税局局长)
邓愉达(县工商局局长)
廖周渠(县质监局局长)
李 勇(人行大竹支行行长)
潘 科(县经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经委,刘应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潘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