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0〕123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南大梁高速公路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大梁高速公路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国斌(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晓华(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朱裕江(县府办主任)
李昌权(县发改委主任)
李 琼(县财政局局长)
朱和志(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庞佑成(县交通局局长)
饶登琼(县农业局局长)
唐 勇(县林业局局长)
袁秀炳(县水务局局长)
杨成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祥友(县环保局局长)
李志坚(县监察局局长)
黄元全(县安监局局长)
王大云(杨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忠珊(人和乡人民政府乡长)
董代春(石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忠义(月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蒋 敏(朝阳乡人民政府乡长)
费代兵(石桥铺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辽宁(李家乡人民政府乡长)
雷先玲(黄家乡人民政府乡长)
工程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局,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庞佑成(县交通局局长)
副主任:许茂坤(县交通局副局长)
王林强(县交通局主任科员)
成 员:李晓庆(县发改委副主任)
徐应涛(县公安局副局长)
胥廷武(县财政局副局长)
秦春文(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王任富(县交通局总工程师)
伍晓航(县农业局副局长)
张绪文(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兴权(县水务局总工程师)
叶利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黎叔菲(县交通局党组成员、财审股负责人)
邓 利(县路政大队大队长)
周 勇(杨家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吕光荣(人和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甘国勇(石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六志(月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范光明(朝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小彦(石桥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唐承东(李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胡义成(黄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熊光太(县交通局主任科员)
赵有清(县交通局主任科员)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