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0〕134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大竹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大竹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国斌(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洪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志超(县委常委、副县长)
楚小军(副县长)
李大兵(副县长)
李晓华(副县长)
成 员:朱裕江(县府办主任)
李升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廖茂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昌权(县发改委主任)
刘应伟(县经委主任)
尹学述(县农委主任)
李志坚(县监察局局长)
秦春莲(县科技局局长)
何红兵(县统计局局长)
李 琼(县财政局局长)
陈其铭(县人事局局长)
庞佑成(县交通局局长)
朱和志(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杨成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祥友(县环保局局长)
饶登琼(县农业局局长)
袁秀炳(县水务局局长)
唐 勇(县林业局局长)
黄 铀(县教育局局长)
谢世清(县卫生局局长)
唐洪轩(县商务局局长)
刘连树(县物价局局长)
谢 华(县旅游局局长)
徐世明(县国资办主任)
邓愉达(县工商局局长)
杨 琪(县国税局局长)
申河川(县地税局局长)
廖周渠(县质监局局长)
李 勇(人行大竹支行行长)
唐英忠(县政府法制局局长)
王 涛(大竹供电局局长)
李 斌(县电力公司董事长)
张尚筠(县天然气公司经理)
邓小林(县供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主任李昌权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副主任唐安鸿、县环保局副局长黄海涛、县经委副主任潘科、县统计局副局长朱朝丹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节能减排的日常工作,其中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
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