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多措并举开展扶贫审计监督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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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审计监督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求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审计监督扶贫专项工作专题研究会议2次,领导小组组长全年下基层开展扶贫专项专题调研、检查指导工作4次,其余副组长全年下基层检查指导扶贫专项工作12人次。

    二是强化计划安排。每年除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扶贫审计项目外,要求审计监督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上年末提出下年需进行审计的扶贫项目计划,自定扶贫审计项目,做到应审尽审。同时要求将扶贫审计监督任务融入到所有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中。

    三是强化审计模式。大力推广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增强扶贫领域信息共享,通过建档立卡台账、工商登记信息、公安人口信息、健康扶贫信息等对比分析,有效挖掘扶贫领域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违纪问题。

    四是强化审计整改。要求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就督促被审计单位开展好扶贫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逗硬执行审计决定,建立审计发现“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则发出书面《督促审计整改函》限期整改,经督促后仍不到位的,则提请县政府督查机构开展限期督查和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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