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等实地考察点位准备情况的通报
7月16日,县创文办组织人员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主要交通路口、广场、汽车站、公交车站、应急避难场所等实地考察点位开展督查,基本情况如下。
(一)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1.“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展示情况较好;“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极为少见,不能达标。(综合行政执法局)
2.没有看见路名牌展示“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和“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展示率为0%,未达到50%以上路名牌展示公益广告的要求。(民政局)
3.没有看见沿街商铺利用LED宣传展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营造标语内容。(市场监督管理局)
4.没有看见橱窗、专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未达到每条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不少于1处的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
5.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情况较差,有个别外地号牌车辆礼让行人。(公安局交警大队)
6.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严重缺失。全城没有看见机非分离设施;全城只有东大街有人车分离设施。(公安局交警大队)
7.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不能达标。(综合行政执法局)
8.环境卫生有待提升,特别是街边街角存在脏乱差现象。垃圾桶仅有垃圾分类标语口号,没有分类标识。(综合行政执法局)
9.违章停车现象依然非常严重,全天督查5个小时,很少看见交警和城管人员对此开展执法。(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
10.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煌歌广场和中央商都不遗余力整治占道经营投,开展了大量工作,点位面貌耳目一新。但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占道经营现象依然严重。(综合行政执法局)
11.市政设施损坏,藏污纳垢。(住建局)
12.商业广告破损,影响城市形象。(综合行政执法局)
13.园林局全城区巡查,冒雨补植行道树。(住建局)
(二)背街小巷
1.市民公约数量不达标,位置不显著。(街道办事处)
2.大部分背街小巷均展示有“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但未展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街道办事处)
3.路名牌未展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民政局)
4.违章停车现象严重。(公安局交警大队)
5.垃圾未分类投放;部分街巷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现象。(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主要交通路口
1.存在右转机动车与行人抢行,不礼让行人现象。(公安局交警大队)
2.存在行人闯红灯现象,存在行人、非机动车越线等红绿灯现象。(公安局交警大队)
3.存在非机动车逆行现象。(公安局交警大队)
4.文明劝导员对行人闯红灯、越线等红绿灯等现象未进行劝阻制止,形同虚设。(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广场
1.所有广场均无志愿服务站点。(住建局)
2.煌歌广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展示情况良好,“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未见展示,不能达标。(住建局)
3.煌歌广场没有看见橱窗、专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住建局)
4.煌歌广场、东湖广场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不能达标。(综合行政执法局)
5.东湖广场垃圾未分类收集。(综合行政执法局)
6.煌歌广场非机动车违章停车。(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汽车站
1.双马车站站外、站内大型广告位均覆盖商业广告,有2处广告位招租,但没有展示“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和“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交通运输局)
2.显著位置未张贴、摆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交通运输局)
3.售票处、进站口地面未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交通运输局)
4.公共卫生间异味明显,垃圾桶有破损,有小广告。(交通运输局)
5.站内占道经营现象严重,所有商户均出店摆摊。(交通运输局)
6.无障碍卫生间设施齐备,管理良好,值得夸赞。(交通运输局)
(六)公交车站
1.公交站台的公益广告难得一见,达不到50%以上公交车站展示公益广告的要求。(交通运输局)
2.机动车违章停车侵占公交车站现象较为严重。(公安局交警大队)
(七)应急避难场所
1.煌歌广场应急避难场所未提供应急供水、应急厕所。(应急管理局)
2.煌歌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被乱涂乱画,有小广告,(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居民小区
1.县委家属院:仅展示1处市民公约,无“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和“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无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专栏,灭火器已过期并无检查记录,楼道有小广告,路面破损,环境有待改善,垃圾未分类投放。(县委办、竹阳街道办事处)
2.荷花池216号:市民公约破损且处数不足,无“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和“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无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专栏,消防设施缺失。小区内有工作人员清理小广告的痕迹,但方法过于简单,形成新的牛皮癣。(竹阳街道办事处)
3.煌歌F2:未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和“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无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专栏,楼道有小广告,灭火器无检查记录。(住建局)
4.共性问题:①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普遍市民公约数量不达标。(街道办事处)②居民小区普遍没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住建局、街道办事处)③居民小区普遍没有橱窗、专栏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住建局、街道办事处)④“牛皮癣”小广告普遍存在。(住建局、街道办事处)⑤多数老旧小区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街道办事处)⑥部分小区楼道堵塞,有垃圾,存在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住建局、街道办事处)
(九)公交车
1.5路公交车川S·68169:车内没有公益广告,没有佩戴或放置服务证(卡),报站声音过小听不清,车上吸烟,不系安全带,不在站点停车上下客。
2.1路公交车川S·79017:没有佩戴或放置服务证(卡),驾驶员行车时使用对讲机,《大竹县公交行业服务规范》破损,爱心座椅标识破损,禁烟标识破损。
(十)出租车
1.川S·CX583:驾驶时打电话、说脏话,不礼让行人,未见计价规则,计价器被部分遮挡,无禁烟标识,索票被拒绝。
2.川S·RD159:未在显著位置展示《大竹县巡游出租车行业服务规范》,未见计价规则,车内无禁烟标识。
3.川S·QQ268,服务卡躺放,未见计价规则,用对讲机聊天,无禁烟标识。
4.川SCM375:车内卫生条件差、车况差,无明显禁烟标识,存在未经乘客同意载客的现象。
(十一)建成区内的公共卫生间
洞天公共卫生间:无轮椅通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无方便老弱病残孕实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无厕所门,异味明显。照明、冲水设施完好,保洁及时,比较干净。(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竹县四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