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0〕3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大竹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有序推进我县“民生工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充实大竹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国斌(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孙 忠(县委副书记)
王洪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大兵(副县长)
成 员:李平洪(县委办主任)
朱裕江(县府办主任)
李升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尹学述(县农委主任)
李昌权(县发改委主任)
刘应伟(县经委主任)
李道军(县教育局局长)
肖华松(县司法局局长)
张富华(县民政局局长)
李 琼(县财政局局长)
陈其铭(县人事局局长)
李友轩(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朱和志(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庞佑成(县交通局局长)
曾庆万(县农业局局长)
唐 勇(县林业局局长)
袁秀炳(县水务局局长)
谢世清(县卫生局局长)
孙昌银(县人口计生委主任)
杨相剑(县审计局局长)
杨成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 刚(县文体局局长)
谢祥友(县环保局局长)
李志坚(县监察局局长)
徐世明(县国资办主任)
于 飞(县广电局局长)
王开荣(县以工代赈办主任)
唐洪轩(县商务局局长)
黄尤江(县畜牧局局长)
徐仁文(县扶贫办主任)
喻志学(县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乐 敏(团县委书记)
刘尚菊(县妇联主席 )
孙 国(县委督查室副主任)
饶胤国(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唐香友(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郭 俊(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王 涛(县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裕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民生工程各项日常工作。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