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09〕2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应急管理责任意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达市府函〔2009〕5号)、《大竹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县实行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县公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有的还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实现“四大奋斗”目标的现实要求。应急管理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各领域、各乡镇、各部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必须认真履行应急管理的职责,充分认识实行应急管理“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实行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把加强应急管理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抓实抓好。
二、全面落实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各部门是本行业(领域)内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一)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本辖区的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必要时直接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乡镇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本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领导责任。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应急演练、信息发布和预警等;负责协调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本辖区的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各项体系建设。
(三)各乡镇领导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指挥分管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以上分管领导时,由工作主要方面的分管领导牵头处理,必要时由主要领导协调处理。
(四)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部门(系统)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和本部门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一岗双责”保障机制
(一)健全工作机构。县应急办作为县政府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督促、信息汇总、宣传教育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整合优化资源,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各村、社区也要明确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形成“有人管事、有人干事”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应急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应急管理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保障等工作,加快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把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预案有机联系起来,促进和确保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落实。
(三)严格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应急管理监管责任工作,强化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县政府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细化实化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应急管理考核制度,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本辖区、本单位(系统)目标体系管理。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监察局、应急办、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实行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指导督促,确保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
(五)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