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09〕4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鉴定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调整大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鉴定领导小组,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晓华(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林可胜(县府办副主任)
孙昌银(县人口计生委主任)
成 员:陈明宏(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兰晓华(县人民医院院长)
曹 龙(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钰铭(县计生服务站站长)
杨九洲(县计生服务站副站长)
奉正杰(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喻 华(县公安局法医)
王显花(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
罗贻荣(县计生服务站住院部主任)
李仕杰(县计生服务站门诊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口计生委,孙昌银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明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