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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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本单位职能是制定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综合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016年重点工作情况介绍:加快推进“城市生态竹海”建设,重点打造东湖水库城市生态湿地,抓好公路沿线、溪沟河流、水库塘堰、城镇街道、开发新区、小区庭院等重要区域绿化。积极开展“全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会同县商务局、工商局、供销社等部门按照“科学规划、完善功能、逐步推进”原则,规范建设城乡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同时配合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各乡镇结合城镇发展需要,逐步推进城镇公厕、停车场、垃圾箱、垃圾桶等设施配套和更新。继续实行“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加快石河镇、杨家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94.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8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7.98万元,住房保障6.9万元。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综合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美丽乡村创建宣传、验收、检查等方面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98万元,主要用于本事业单位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美丽乡村创建宣传、验收和垃圾中转站建设检查等方面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主要用于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万元,未安排出国培训及考察项目计划,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2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10%左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压缩预算,厉行节约。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市上检查、验收等涉及的接待;外县来大竹交流学习、专题研讨、交叉检查指导等涉及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一般公务用车编制2台,一台长安车,一台小轿车,安排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长3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到各乡镇督查暗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 表1、2016年大竹县大竹县城乡环境治理办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6年大竹县城乡环境治理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2016年大竹县城乡环境治理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1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数

项              目

2016年预算数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94.88

一、一般公共服务

 87.98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87.98

三、事业收入

 

二、住房保障

 6.9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住房改革支出

 6.90

五、转移性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94.88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94.88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三、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八、上年结转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四、结转下年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收      入      总      计

94.88 

支      出      总      计

 94.88

 

 表2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合计

94.88

94.8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7.98

87.98

 

 

 201

 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

 87.98

 87.98

 

 

 201

 03

 01

    事业运行

 85.60

 85.60

 

 

 201

 03

 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

 2.38

 2.3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90

6.90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6.90

6.9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6.90

 6.90

 

 

 

表3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预算数

合      计

8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2 

3.公务用车费

6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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