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发布、备案工作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组织、协调、联络及日常工作;负责政府性听证行为的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审查、确认、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组织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组织全县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组织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办理全县的行政执法证件,验审、备案行政执法证件并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有线电视台进行公布;对部分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评查;再次清理并录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对各单位报送的各类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认真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成县上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制顾问团作用等。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其他事业单位1个(大竹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14.9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9.97万元,住房保障5.0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加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全县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正常运转经费,支付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律师的费用,县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县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等工作运转相关经费。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接待、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政府法律顾问团运转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5.0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万元。
(一)2016年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未安排出国培训及考察项目计划,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24.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涉法事务研究、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涉及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41.7%。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使用年数的增加,维修费用成本有所提高。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为轿车型。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调查取证、行政调解调查等。
附件: 表1、2016年大竹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6年大竹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2016年大竹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6年大竹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收支预算总表 |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114.9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09.97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09.97 | |
三、事业收入 | 二、住房保障 | 5.02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住房改革支出 | 5.02 | |
五、转移性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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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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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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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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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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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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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14.99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14.99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三、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四、结转下年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收 入 总 计 | 114.99 | 支 出 总 计 | 114.99 |
注:支出列支类、款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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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竹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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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14.99 | 66.49 | 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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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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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09.97 | 61.47 | 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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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03 |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09.97 | 61.47 | 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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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03 | 01 | 行政运行 | 61.47 | 6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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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03 | 07 | 法制建设 | 48.50 | 0 | 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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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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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保障支出 | 5.02 | 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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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02 |
| 住房改革支出 | 5.02 | 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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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5.02 | 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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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出列至类、款、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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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竹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表 | |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5.0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2.26 |
3.公务用车费 | 2.8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