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委防邪办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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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委防邪办是贯彻国家有关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方针、政策,负责掌握邪教组织发展动向,牵头组织各级各部门协调做好“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练习者的教育、转化、监控工作,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的县委组成部门。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委防邪办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竹县委防邪办收入预算总额为94.8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8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0.82万元,住房保障4.0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委防邪办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防邪工作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委防邪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宣传教育、防范控制、专项打击、教转攻坚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委防邪办为完成防范控制、教育转化和重大节假日的安全巡逻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大竹县委防邪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宣传教育、防范控制、专项打击、教转攻坚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万元。
(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3.4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合作交流接待、教转攻坚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2%。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 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县委防邪办和县依法治县办执行公务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 表1、2016年大竹县委防邪办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6年大竹县委防邪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2016年大竹县委防邪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1:2016年大竹县委防邪办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数

项            目

2016年预算数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94.87

一、一般公共服务

90.82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其他共产党事务

90.82

三、事业收入

 

二、住房保障

4.05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住房改革支出

4.05

五、转移性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94.87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94.87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三、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八、上年结转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四、结转下年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收    入    总    计

94.87

支    出    总    计

94.87

注:支出列支类、款级

 

 

 

 

表2:2016年大竹县委防邪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201

 

 

一般公共服务

90.82

49.02

41.80

 

 

36

 

其他共产党事务

90.82

49.02

41.80

 

 

36

01

行政运行

49.02

49.02

 

 

 

36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1.80

 

41.80

 

221

 

 

住房保障

4.05

4.05

 

 

 

02

 

住房改革

4.05

4.05

 

 

 

02

01

    住房公积金

4.05

4.05

 

 

 

 

 

合计

94.87

53.07

41.80

 

 

 

 

 

 

 

 

 

 

 

 

 

 

 

 

 

 

 

 

 

 

 

 

 

 

 

 

 

 

 

 

 

 

 

 

 

 

 

 

 

 

 

 

 

 

 

 

 

 

 

 

 

 

 

 

 

 

 

 

 

 

 

 

 

 

 

 

 

 

 

 

 

 

 

 

 

 

 

 

 

 

 

 

 

 

 

 

 

 

 

 

 

 

 

 

 

 

 

 

 

 

 

 

 

 

 

 

 

 

 

 

 

 

 

 

 

 

 

 

 

 

 

 

 

 

 

 

 

 

 

 

 

 

 

 

 

 

 

 

 

 

 

 

 

 

 

 

 

 

 

 

 

 

 

 

 

 

 

 

 

注:支出列至类、款、项级

 

 

 

 

表3: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预算数

合      计

9.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4

3.公务用车费

6.2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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