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财政厅批复我县2015年财政结算资金情况,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15年财政决算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预算执行情况
(一)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县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年初预算117023万元。全年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16416万元,占预算数的99.48%,较上年增长9.93%,完成了省市下达的收入调整目标任务。
(二)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县2015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273021万元,全年实现地方公共财政支出453353为调增预算的99.93%,比上年增长13.19%。
二、决算批复情况
(一)收入及上级补助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批复为116416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2、返还性补助收入7329元,比上报决算少1万元,系税收返还结算尾差调减。
其中:⑴“两税”返还4608万元,比上报决算少1万元,系税收返还结算尾差调减。
⑵所得税基数返还3555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452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⑷其它税收返还收入-2286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8615万元,比上报决算多191万元,系税收体制结算补助增加。
其中:⑴原体制补助收入44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⑵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53887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⑶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724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励8786万元, 与上报决算一致。
⑸各种结算补助15227万元,比上报决算多191万元,系税收体制结算补助增加。
⑹成品油改革转移支付336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⑺基础公检法司转移支付 1181万元, 与上报决算一致。
⑻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5665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⑼社会保障与就业转移支付15601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⑽医疗卫生转移支付34943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⑾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5146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⑿产量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832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30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⒁固定数额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农村费改税等)29138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⒂其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775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4、专项转移支付131129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5、债券转贷收入87800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6、上年结余566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7、调入资金4021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二)支出及上解情况
1、支出决算批复为453353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2、上解上级支出962万元,比上报决算多42万元。
3、地方债券还本81100万元,与上报决算一致。
(三)平衡情况
决算批复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16416万元,加上:(1)返还性收入7329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8615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131129万元;(4)债券转贷收入87800万元;(5)上年结余566万元;(6)调入资金4021万元。全年收入总计535876万元,减去上解支出96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1100万元,全年可用财力453814万元,财政支出数为453353万元,当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并结余461万元。
以上决算情况当否,请予审查!
大竹县财政局
201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