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推行“四大机制”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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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扶贫开发工作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对扶贫开发工作需要的工作经费,县财政必须按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需要尽其财力予以优先保障,切实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建立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县财政从“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扶贫资金支出增幅高于农业支出增幅。2016年,县财政本级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640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脱贫摘帽的非省定贫困村的贫困户按人均500元安排产业发展扶贫资金和18个退出贫困村达到“九有”标准的所需缺口资金。各年度以此类推,确保县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020年度在2015年度的基础上翻一番,力争每年达20%的增幅。

    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制定整合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强化涉农项目资金与脱贫攻坚的规划、项目等要素逐项对接,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等涉农项目和资金整合起来。按照竹府办〔2015〕95号文件规定,全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按不低于30%用于精准脱贫。在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不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采取有力措施,打破行业界限,统筹安排使用。

    建立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机制。县财政集中有限财力精准投放,使扶贫资金直接惠及脱贫对象,落实产业扶贫信贷基金5128万元,抓好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风险共担基金4000万元,落实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风险基金3290万元,落实贫困地区返乡创业贷款风险基金1301万元,落实产业扶持周转金。全县已下达产业扶持周转金1450万元。设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向全县70个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周转的无息贷款,用于产业扶持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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