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健康扶贫,大竹县采取“一定、两审、三公开”切实保证卫生扶贫专项基金规范运行。截至目前,基金规模178.73万元,共发放卫生扶贫基金1047人次、75.37万元。
“一定”:即定标准。2016年11月,大竹县财政局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印发了《大竹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建卡贫困户的医疗救助标准。该办法将贫困人口救助额度确定为500-5000元,超过5000元的需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两审”:即专家评审和支付会审。对需启用非基本药物、非基本诊疗手段的,实行专家评审,并对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救助。对需要卫生扶贫基金救助的医疗费用,实行支付会审,由个人申请,医疗机构或乡(镇)政府申报,送县卫生计生局脱贫攻坚办会审。
“三公开”:即公开救助标准、申报程序和发放情况。各乡镇政府、村(社区)委员会、医疗机构均设有健康扶贫工作公示栏,公开卫生扶贫基金的救助标准、申报程序、发放办法,每季度对基金发放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县电视台政务公开频道进行公开,避免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