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达州财政盯住关键环节,突出“改”的深度,坚持用改革推进财政发展,努力将财政改革的具体成果反映到预防腐败的成效上来。
一是全面深化预算改革。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创造性地提出了乡镇财政资金绩效分配法,将乡镇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实现了乡镇财政资金分配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工作绩效的科学挂钩,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严防腐败风险,确保了资金安全。持续深化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方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得到有力强化。2017年,对市校合作、重点物流业发展等20个市级项目和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个市级部门开展了绩效评价。同时,积极创新开展了第三方机构评价,以委托的方式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对其中的5个项目和2个市级部门开展了第三方绩效评价,提高了绩效评价效率和公信力。
二是强力推进收付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是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达州财政将其作为达州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从2012年1月1日起将所有市级单位全部纳入集中支付,2015年10月又全面推行了授权支付及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优化了对预算单位的服务,各单位的支付业务办理自主性更强、更方便快捷。据统计,2017年市级部门提取现金相比深化改革前的2015年同比下降了80.58%,2017年市级预算单位通过授权支付,自主办理支付业务比例达93.3%,有效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有力地促进了预算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源头防治腐败工作。
三是探索财政信息公开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将财政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对预防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坚定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要求,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模板、统一科目、统一督查的方式,在达州门户网站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政府预算、市级部门(单位)预决算以及政府债务。强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了《“三公”经费公开办法》,确保了“三公”经费公开常态化、制度化。2017 年,达州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比“十二五”初的2011年下降了6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