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级财政税收返还收入9082万元,上级财政各项转移支付补助241628万元,其中: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1585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3078万元。
1、返还性补助收入9082元。 其中:
⑴“两税”返还4608万元。
⑵所得税基数返还3555万元。
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452万元。
⑷其它税收返还收入-3272万元。
⑸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2739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8550万元。其中:
⑴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64151万元。
⑵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1136万元。
⑶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励10465万元。
⑷各种结算补助7979万元。
⑸成品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336万元。
⑹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补助15617万元。
⑺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补助14778万元。
⑻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1428万元。
⑼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4466万元。
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430万元。
⑾固定数额转移支付补助26047万元。
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4207万元。
⒀贫困地区转移支付4275万元。
⒁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3235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83078万元。其中:
⑴教育支出9180万元。
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5万元。
⑶卫生健康支出8500万元。
⑷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
⑸农林水支出25108万元。
⑹交通运输支出3788万元。
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72万元。
⑻商业服务等支出263万元。
⑼金融支出625万元。
⑽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11万元。
⑾住房保障支出13419万元。
⑿其他收入1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