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度环保惠民行动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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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函〔2008〕63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08年度环保惠民行动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8年度工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整治的通知》(川府函〔2008〕36号)精神,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环保惠民行动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达市府函〔2008〕55号)要求,县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源和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现将2008年度我县环保惠民行动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下达你们,请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一)工业污染整治。2008年12月15日前完成大竹县发电厂5#炉的烟尘治理、大竹县竹峰纸厂的废水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一律停产治理,治理无望的予以关闭。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委。
    (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畜禽养殖业逐步实现生态养殖。2008年11月15日前完成大竹县星火禽业协会种鸡场(省控、省挂牌督查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限期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若逾期未完成任务而又治理无望的,予以关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畜牧局。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在2007年水平,削减化学需氧量2200吨,氨氮控制在376吨。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委。
    由于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深挖减排项目潜力,确保任务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具体分解到以下企业:
    1.工程减排项目:大竹县金桥麻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玉竹麻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竹县双江麻纺厂、大竹县城北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市大竹县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大竹县竹峰纸厂、朝阳乡污水处理站。
  2.结构减排项目:大竹县二郎麻纺厂、大竹县发电厂。大竹发电厂必须将1#、2#炉关闭,县经委要及时上报,将其纳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关停小火电名单中;3-5#炉必须在2008年4月30日前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通过验收。
  (四)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人口集中且位于城市饮用水源上游的朝阳乡场镇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在2008年9月底前,朝阳乡必须修建具有动力曝气装置、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建成投运。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朝阳乡人民政府。
  (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在巩固整治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加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分级负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高度重视环保惠民行动及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层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县政府将环保惠民行动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纳入2008年度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党政“一把手”环保目标考核内容,年底逗硬考核。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确保各项治理任务“责任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投入落实、监管落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环境行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和畜禽养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产业政策的执行和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于取缔、关闭;监察部门负责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环保工作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认真实施,严格考核。一是污染治理项目。试运行稳定正常后,治污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进行验收监测。纳入市控的竹峰纸厂、大竹县发电厂,由大竹县环境监测站开展验收监测;纳入省控、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项目大竹县星火禽业协会种鸡场,由达州市环境监测站进行验收监测,并分别报请省环保局、省经委、省畜牧食品局按川经资源[2004]253号、川环发[2005]107号、川环发[2007]48号进行验收。二是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将采取财政补贴、排污费专项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等形式,多渠道筹措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大朝阳乡污水处理站建设力度,确保任务完成。项目建成后,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出具验收监测报告,再由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验收组从建设规模、处理工艺、资金投入、运行情况、减排效果、资料收集等方面进行考核。此项工作具体由县规划建设局牵头,尽快拿出朝阳乡污水处理站建设方案,抓紧实施。三是主要污染物减排。按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要求进行考核。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环保惠民行动及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环保惠民行动及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在环境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让治污工作深入人心。对治污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甚至违法排污的,要在媒体上曝光,并从严依法查处。相关职能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推动治污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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