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08〕80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竹县县城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拆迁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竹县县城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拆迁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 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大兵(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胡长俊(县法院院长)
陈建平(县检察院检察长)
朱和志(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杨成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徐 成(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史朝建(县府办党组成员、外侨办主任)
肖华松(县农委主任)
李昌权(县发改委主任)
刘应伟(县经委主任)
郝 勇(县公安局局长)
李 琼(县财政局局长)
刘 军(县水务局局长)
谢祥友(县环保局局长)
李志坚(县监察局局长)
田其建(县广电局局长)
刘连树(县物价局局长)
邓愉达(县工商局局长)
王守伦(县投资中心主任)
潘建华(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叶利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白雪松(竹阳镇镇长)
刘钊玮(竹北乡乡长)
伍晓宏(东柳乡乡长)
沈诗成(竹阳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原司法局,由潘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利蓉、沈诗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子奎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抽调:
县规划建设局:刘子奎、刘勇、陈红、许虎、陈善明、刘福全6名同志;县国土资源局:廖晓平、王德文、董万平、姚雪松、张兰、赵丽淞6名同志;竹阳镇:罗明全、何昌荣、练书富、叶辉、李志红、周定芬、唐庆翔、邹高涛、罗诗扬、税素芬、廖代国、胡文全12名同志,县公安局李从政共计25名同志集中统一办公。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