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08〕11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竹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竹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国斌(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孙 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高月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成 员:徐 成(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李昌权(县发改委主任)
刘应伟(县经委主任)
李茂华(县司法局局长)
谢祥友(县环保局局长)
李志坚(县监察局局长)
黄元全(县安监局局长)
邓愉达(县工商局局长)
林仁云(县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由谢祥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仁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方云同志为联络人(联系电话:0818-6245300),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