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07〕157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竹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保障我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竹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大兵(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史朝建(县府办党组成员、外事侨务办主任)
唐 勇(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常有福(县信访局局长)
肖华松(县农委主任)
李昌权(县发改委主任)
李茂华(县司法局局长)
张富华(县民政局局长)
李 琼(县财政局局长)
曾庆万(县农业局局长)
杨成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志坚(县监察局局长)
张亦春(县档案局局长)
申河川(县地税局局长)
邓愉达(县工商局局长)
郝 勇(农行大竹支行行长)
徐代惠(县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由徐代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林业 林权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30日印发
(党政网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