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防应指〔2019〕1号
为鼓励公众参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厉打击违反非洲猪瘟防控规定的行为,根据非洲猪瘟防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非洲猪瘟主要症状为生猪出现高热,粪便带血,耳、腹部或后肢出现斑点状出血,出现不明原因的突然死亡。该病目前无疫苗、无治疗药物。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只感染猪,不感染人,对人没有危害。
2. 市场上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可以放心食用。非洲猪瘟病毒怕热不怕冷。60℃温度持续20分钟可杀灭病毒。目前,全市没有非洲猪瘟疫情。广大市民要理性对待非洲猪瘟疫情,不信谣、不传谣。
3. 暂停从省外、市外违规运输生猪到我县进行饲养、屠宰。暂停从省外、省内疫区市(目前为宜宾市、成都市、泸州市、巴中市、绵阳市)运输生猪产品(含鲜肉、冻肉、腊肉、香肠等,以下简称生猪产品)到我县经营、加工和食用。禁止通过任何快递、邮政等方式邮寄腊肉、香肠等生猪产品,禁止从省外、省内疫区市携带腊肉香肠等生猪产品进入大竹。
4. 禁止生猪养殖场(户)用泔水(潲水)饲喂生猪,禁止食堂、餐馆将泔水提供给生猪养殖场(户)饲喂生猪,违者依法重处。
5. 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将省外、省内疫区市的生猪产品带回到大竹食用或赠送朋友,不要将腊肉、香肠运到省外。
6. 对违反以上防控措施的,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举报电话6224805。
大竹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
2019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