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发〔2018〕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6〕66号)和《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贫困退出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8〕60号)要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对2018年度拟退出贫困户开展了脱贫验收,验收情况和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了公示。根据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2018年度拟退出贫困户脱贫请示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20次会议对贫困户脱贫验收的审定情况,经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我县2018年度拟退出贫困户彭高金等7274户20081人“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全部达到2018年贫困户脱贫标准,符合稳定脱贫条件。按贫困退出相关规定,同意2018年度拟退出贫困户彭高金等7274户20081人脱贫,并按程序公告。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