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竹县委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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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2日—7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大竹县开展了巡视巡察整改专项巡察。2019年12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大竹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权责明晰,整改有序推进

    (一)分层分级,明确整改责任。县委及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何洪波、县长李志超为组长,县委副书记杜权军、胡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县级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负责人为巡视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县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作为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应建立责任体系,分层分级担负起整改具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二)统筹安排,整改强劲有力。2020年1月16日,县委制定印发了《大竹县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竹委发〔2020〕4号),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时限倒排工期、细分节点,有序调度推进。县委定期研究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牢牢把握整改工作方向、进展和质量,建立督促检查和考评考核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因事为制,确保整改实效

    (一)关于“个别单位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对延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的问题进行集体反省,深刻吸取教训;二是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党委会上进行通报批评;三是今后坚决做到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关于“牵头单位督促整改不力”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县脱贫攻坚办对2018年市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大竹县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反馈意见的整改资料进行了重新审核整理,通过查漏补缺,补齐了4个以工代赈项目和23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完工验收资料,清除了月华镇、欧家镇高松村的建设合同,补齐了乌木镇乌木村、杨家镇六合村、周家镇高峰村村道建设项目完工验收资料。确保整改措施与整改问题一一对应。

    (三)关于“部分单位整治方案制定敷衍了事”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纪委监委结合县域实际,及时制发《大竹县“靠山吃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惠民惠农领域优亲厚友、雁过拔毛,专业技术领域牟取私利,“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等3项突出问题为整治内容,利用学习教育、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提高等5个阶段扎实开展“靠山吃山”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全县各地各部门(单位)存在的“靠山吃山”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全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二是县纪委监委统筹监督力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靠山吃山”专项整治方案,并采取网格式日常监督和联动式精准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门有序开展每阶段整治工作;三是县纪委监委认真谋划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约谈工作,待疫情结束后适时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对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关于“个别问题认领态度不到位”的问题

    1. 关于问题认领自相矛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核实相关情况,责成高明镇正视问题,积极整改,以此为鉴,汲取教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截至2020年3月1日,高明镇已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并将银行转账单据、相关资料完善后重新上报。

    2. 关于问题不认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县以工代赈服务中心强化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二是石河镇对福利村支部书记做了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遵守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相关规定,优先安排当地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

    (五)关于“个别问题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的问题

    1. 关于文件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法院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各部门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政治思想学习教育;二是办案人员严格按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月报、“三非”情况周报工作机制;三是严格开展“三评查”,评查中未发现审判人员违纪违法徇私枉法行为;四是县法院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各部门坚持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各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五是县法院及时更新文件,规范整理各项整改资料。

    2. 关于未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调查,未发现美国树华教育基金会在我县通过举办夏令营、培训资助藏族企业家和学生等方式借机进行渗透的线索,县公安局加大了监管侦察工作力度,未发现异常情况;二是县公安局已建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成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政策指导和规范引导;三是出台了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制度,坚持通过县委常委会、县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向市委宣传部报告我县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切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3. 关于建设项目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达州市卫健委下达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任务,在各单位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生参加培训,目前正在实施我县2019年30名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并向市卫健委申报2020年全科转岗培训需求计划;二是县卫生健康局加强系统全科医疗科和人员队伍的建设,下发《大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快全科医学专业医师执业注册的通知》(竹卫办发〔2020〕29号),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全科医师规范管理,及时增设全科医疗科和医师的全科医学专业的变更注册,目前符合条件的单位正陆续开展增设全科医疗科和医师的全科医学专业的注册工作,东柳中心卫生院已于2020年2月25日增设全科医疗科,对已取得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并符合注册条件的3名医师进行全科医学专业注册。

    4. 关于资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县政府金融办会同县扶贫开发局、人行大竹县支行、县财政局督促邮储银行大竹县支行、清水镇人民政府对该农户进行催收,退还小额扶贫信贷贴息资金1200元,该农户已于2019年8月19日退还小额扶贫信贷贴息资金1200.69元。

    5. 关于房屋未及时拆除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县以工代赈服务中心下发了《大竹县以工代赈服务中心关于周家镇狮子村存在易地扶贫搬迁户旧房未拆除和复垦问题限期整改的函》,已完成唐某旧房拆除工作;二是根据中央和省相关规定,县自然资源局已将易地扶贫搬迁旧房宅基地纳入城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并完成了招商引资和招投标工作,待疫情结束后立即实施规范化复垦。

    三、借力巡察,抓实整改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注重巩固提升。此次专项巡察是查缺补漏的良机,有助于深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县委将在转化固化、立章立制上下功夫,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点上经验探索在面上推开,把成熟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通过问题整改,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选人用人上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

    二是立足长远,促进社会发展。县委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打好“三大攻坚战”结合起来,跟进督促检查,跟踪问责问效,充分发挥巡察政治功能,促进县域经济社会良好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6228088;通讯地址:大竹县白塔街道青年路361号;邮政编码:635100;电子邮箱:dzxwxcb@yeah.net。

 

中共大竹县委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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