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14〕58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竹县2014年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竹县2014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
大竹县2014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步伐,确保城乡居民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达市府发〔2011〕5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14年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4〕42号)精神,特制定我县2014年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保障城乡蔬菜供应、稳定蔬菜价格为目的,通过改造老基地,拓展新基地,努力扩大生产规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机制,强化科技支撑,优化产业结构,增强蔬菜综合生产及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本地蔬菜市场占有率,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
按照“改造提升、扩大规模、夯实基础、打造永久基地”的总要求,2014年全县新建常年蔬菜基地1500亩、总面积达到1.15万亩,总产达到6.6万吨。建设集约化育苗基地;培植一批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蔬菜业主大户;健全蔬菜市场营销网络,减少流通中间环节,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确保城镇居民蔬菜供给和蔬菜价格基本稳定。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常年蔬菜基地11500亩,其中新发展1500亩。去年已完成10000亩(竹北乡2000亩,城西乡2000亩,清水镇1000亩,莲印乡500亩,牌坊乡1500亩,人和乡800亩,月华乡500亩,黄家乡1000亩,高穴镇700亩)。今年新发展规划在:杨家镇500亩、姚市乡600亩、城西乡100亩、竹北乡100亩、莲印乡100亩、月华乡100亩。新建设的常年蔬菜基地要达到:1.道路畅通,运输方便;2.土地肥沃平整,生产潜力较大;3.集中连片,规模发展;4.沟、渠、池配套,能排能灌;5.田间道路规划合理,平整硬化;6.绿色防控设施设备齐全,防控面达到100%;7.有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能开展产地检测;8.建档立卡,设立统一标牌。
(二)建立集约化集中育苗基地。在姚市乡建设一个与蔬菜产业相配套的集约化集中育苗基地,巩固人和乡英雄村、城西乡垭角铺村及竹北乡双马村育苗基地。蔬菜育苗基地要达到:每个育苗基地面积5亩以上,且棚型(钢架、钢混)标准、设施配套、温湿度可调、管理规范、技术先进。
(三)培植一批运行规范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1.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组织机构健全,有组织章程,运转有效,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3.拥有会员100户以上,集中连片基地200亩以上;4.服务能力强,生产技术统一培训指导,生产资料统一购买供应;5.有完整的生产档案记录,产品无公害。
(四)培植一批蔬菜专业大户。建设标准:1.拥有蔬菜基地30亩以上;2.四季生产,周年供应;3.有完整的生产档案记录,产品无公害。
(五)市场开拓。1.蔬菜基地在农贸批发市场设立直销门市;2.实行农超对接,积极参加融入西安、重庆市场推介会,菜博会,加强大竹蔬菜宣传;3.培育营销大户,销售大竹常年蔬菜。
四、加大投入
(一)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县政府每年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补助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具体安排如下:
1.现有常年蔬菜基地1万亩提档升级投入50万元,每亩以奖代补50元。
2.新建常年蔬菜基地1500亩投入30万元,每亩以奖代补200元。
3.以奖代补常年蔬菜优秀种植专业合作社。入社会员100户以上,常年蔬菜集中连片种植面积200亩以上,产量1000吨以上,有完整的生产档案记录、产品无公害的专业合作社5个。每个以奖代补3万元,计15万元。
4.奖励常年蔬菜优秀种植大户。拥有常年蔬菜基地30亩以上,产量150吨以上,四季生产、周年供应、有完整的生产档案记录,产品无公害的种植大户30户,每户以奖代补1万元,计30万元。
5.育苗基地投入15万元。巩固和完善姚市乡建福村育苗基地以奖代补6万元;以奖代补人和乡英雄村和城西乡垭角铺村及竹北乡双马村育苗基地各3万元。
6.县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经费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县经作站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检查等工作开展。
7.县经作站对常年蔬菜新品种试验示范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名优蔬菜品种引进选育、试验示范、新技术推广和展示。
8.市场营销30万元。(1)奖励营销大户,对销售我县常年蔬菜基地所产的蔬菜达1000吨以上的营销大户,实行奖励。奖励10户,每户2万元,计20万元。(2)参加省、市农超对接,融入西安、重庆市场,菜博会等费用10万元。
(二)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将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投入到常年蔬菜基地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布局。各常年蔬菜基地乡(镇)要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达市府发〔2011〕5号)和《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竹府发〔2011〕16号)文件精神,选择在有一定种植基础、交通方便、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组作为常年蔬菜基地,划定基本菜地、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设立标牌。
(二)加强基础建设。县级各部门、及相关乡镇要统筹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农村公路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和资金,向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倾斜,优先安排用于基地沟、渠、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田网、水网、路网、电网配套,灌、排、蓄功能齐全,旱涝保收。
(三)强化机制创新。各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乡镇,要不断推进组织形式创新,大力扶持多元化、多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引导农民开展多渠道、多领域联合协作;推进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农业,实行“土地保底租金+按股分红”、“保护价收购+按股分红”;推进基地建设模式创新,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大园区+小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基地建设模式。
(四)强化技术服务。推广优良品种,加大“三新”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种植大户、农民专合社成员的科技水平;加大标准化生产力度。推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实行标准化生产,做到初级产品生产者有农事作业档案,逐步推行市场准入,推进蔬菜产业向优质安全的更高水平迈进,切实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六、强化领导、严格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规划乡镇要按照《大竹县2014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保障工作经费,落实好配套政策。
(二)严格检查验收,兑现奖惩。由县农业局牵头、县财政局参与,将不定期到相关乡镇检查常年蔬菜生产工作。在2014年10月底前,采取常年蔬菜生产的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以及市场营销大户按照《大竹县2014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自愿申报,经所在乡镇初审后,上报县农业局、财政局进行评比考核,考核达标的给予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