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商贸和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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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FFD-2014-007

 

竹府发〔2014〕10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商贸和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商贸业和物流业发展,建成川渝商贸物流基地,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和物流业发展实现次级突破的意见》(达市府发〔2014〕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城乡商贸、物流一体化、集群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引进和培育企业为主体,以建设物流集中发展区为载体,提升商贸和物流服务功能和水平为宗旨,增强企业竞争力,逐步建立起适应大竹、成渝经济区以及西部地区发展要求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打造川渝商贸物流基地,为全县实施“453”战略工程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全县社会物流总额增加值力争年均增长13.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年均增长17.5%。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充分依托外联内畅的综合交通枢纽,用好“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蓉欧快铁、万州长江黄金水道,构建畅通的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大竹商贸物流园区和农产品交易、汽车交易、竹器交易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完整的现代物流产业链。以商业网点规划为龙头,以综合市场、专业市场、物流园区为支撑,着力打造川渝商贸物流基地,培育“货通秦巴”的竞争优势。推动核心商圈升级,积极引进国内外商贸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专业市场和特色街区,完善煌歌、金利多、东湖、北城四大商圈功能,提升商贸层次和商务业态。到2017年培育销售额超亿元商贸流通企业3个、超10亿元企业1个。
    三、发展重点
    (一)加快推进县城中心商圈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城市商圈基础设施建设。以发展地方特色商业为重点,突出地方特色,改造完善网点设施,提升消费服务水平,形成优势商品或服务的特色化、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经营。二是大力推进以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为核心的县城商业中心建设,带动全县商业和服务业发展。重点以“十字街”、煌歌广场、金利多广场、滨河路、东湖湾等商业广场为抓手,培育打造集休闲、娱乐、餐饮、购物于一体的商业圈。三是大力推进特色商业街的改造升级。着重改造升级巴蜀邑城好吃街等特色街,提升建设水平和层次。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我县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水平、发展层次、竞争力。
    (二)加快推进商贸物流园建设
    大力推进大竹县商贸物流园建设,积极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入驻,推动第三方物流企业集约发展。同时,支持鼓励现有大型交通运输企业入驻物流园区,发展物流项目或新增物流业务;规划建设冷链、仓储、农资配送企业,规划建设货运站,健全汽车销售和维修等相关物流配套服务。到2017年,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3—4户入驻我县。
    (三)加快推进区域消费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城乡商业中心建设,在中心城区大力发展城市综合体,引导商业服务业集聚发展,建成规模大、功能多、配套设施完善的综合商业服务设施,形成商业中心。老城区要加快商业设施改造升级,加强商业资源和业态整合,城市改造过程中推行成片开发,进一步做大做强核心商业区。同时加快培育一批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改造建设一批大型零售商业和服务业设施,建成一批集零售、休闲、餐馆、酒店为一体的现代购物休闲中心,打造县级商业中心。加快农村商贸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商贸示范镇,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强特色商业街的建设改造,重点打造煌歌商圈、金利多商圈、东湖新城、北城新区等商贸中心。同时,大力引进高端品牌和知名企业,提升商业档次,增强消费引导力和吸引力,促进区域消费集聚。
    (四)加快推进区域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商贸、物流中心配套服务功能,大力发展金融、商务、中介等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区域性活动节会品牌建设,大力打造庙坝桃花节、清河李花节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节会活动,树立地方特色。加快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建设一批展示现代城市气息的宾馆、酒店,挖掘和发展具有大竹特色的餐饮品牌,增强服务吸引力。加强休闲、娱乐、旅游观光等服务设施建设,丰富服务业态,打造时尚大竹。
    (五)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
    整合商贸和物流信息资源,建立开放的公共商贸物流信息查询系统、物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物流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商贸、物流在线跟踪与过程控制,提高政府监管服务水平和物流效率。引导商贸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网络系统,实现网络与用户、制造商、供应商、企业及相关银行、财税、工商等单位联结,对商贸物流各环节进行适时跟踪、有效控制和全程管理,全面提高商贸物流服务信息化水平。
    四、扶持政策
    (一)扶持新建商贸、物流项目
    要严格落实《大竹县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的相关规定,加大对优秀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内外宣传、资金奖励等方式,鼓励一批优秀企业扩大规模,拓展渠道。一是培育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引导和扶持东湖大酒店、金利多农产品综合市场、家乐福超市(大竹店)等一批实力较强的商业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提高知名度,增强辐射力。二是加大物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物流业的扶持力度,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用好县服务业发展引导扶持专项资金,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按一定比例对重点物流项目及物流企业给予贴息、补助或奖励,并逐年适当增加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二)支持商贸、物流龙头企业
    1.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入库税金超100万元、就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商贸企业,由同级财政奖励企业5万元;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入库税金超200万元、就业人员150人以上的商贸企业,由同级财政奖励企业10万元;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入库税金超400万元、就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商贸企业,由县级财政奖励企业20万元。
    2.对在城市新区新开办的商贸企业,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自经营之日起,前2年场地租金由县级财政予以补贴,第一年按3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第二年按2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3.对在我县注册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入库税金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入库税金2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以上的,入库税金3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
    (三)鼓励物流企业达标升级
    对在我县注册,通过国家A级(含A级)以上信用等级认证的物流企业,等级获得认证的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本意见中未涉及的土地、税收等扶持政策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如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物流、商贸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商贸和物流发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上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加快商贸和物流业发展实现次级突破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实行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负责本辖区内商贸、物流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推进、培育工作,并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编制本辖区商贸、物流业发展规划,制定商贸、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出台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以商贸、物流业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实施项目推进计划,提出分阶段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定期调度项目建设,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商贸、物流业项目建设,确保各个阶段的工作取得成效。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商务局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地商贸、物流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三)落实措施,共同推进。商贸、物流业推进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优化商贸、物流业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发挥行业引导作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商贸、物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共同推进秦巴地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确保商贸、物流业率先实现次级突破。
    本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满自行失效。在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本意见作出废止、修改、失效的决定的,从其规定或决定。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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