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3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大竹县进行了巡视。同年12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大竹县委反馈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大竹县委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及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切实把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8个方面24大类60项问题,制定印发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大竹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具体到事、责任落实到人,全力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县委坚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明纪律守规矩、令行禁止抓落实,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 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县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和省委“农业多贡献、工业挑大梁、投资唱主角、消费促升级”工作要求,坚持存量改造提升、增量培育引进,以产业培育为抓手、“四上一新”企业培育为重点,出台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16条措施、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快速恢复增长35条措施,实行“月分析、季调度”工作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量质同升。一是印发《大竹县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工作方案》,编制“四重清单”,提出需国家支持、省级统筹及与重庆协作重大政策12项,编制重大项目40个。加大项目计划储备力度,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29.7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项目11个、总投资1.99亿元;专项债券项目8个、总投资9.69亿元。二是加快推进川渝合作(达州•大竹)示范园区建设,推进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产业加快发展,累计完成政府性投入32.2亿元,新增“三通一平”土地储备200亩,签约入驻项目9个,达耀智能、恒鼎电子、振邦君安等10个项目竣工投产。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7个、资金202.1亿元,洽谈对接项目24个。三是做大做强苎麻、香椿、糯稻、白茶、竹“五张名片”,突出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巩固发展特色产业86.5万亩,圆满承办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竹现场会。四是将现代物流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设立现代物流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五是强力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与梁平、垫江、邻水、达川、开江达成共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战略合作协议,签订项目54个,总投资3958亿元。成功承办“达州造”暨西南富士电梯产品推介会,现场签约销售额1.08亿元。
2.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不力”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县金融办牵头,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大竹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细化完善责任分工方案,明确职能职责并加强协调配合。同时,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加强监测预警和排查,有效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受理涉嫌非法集资案21件,已判决生效10件、行政化解3件、并入省市处理3件、进入立案侦查阶段2件、进入起诉阶段3件。
大竹县根据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措施化解投资理财案件存量风险:一是公安机关对已立案的在侦案件,加大侦办力度,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清犯罪事实,并及时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资产。二是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尚未立案的投资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约谈敦促涉案公司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拟定还款计划,监督还款计划落实。三是县涉案资产处置小组对已经判决生效的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统一进行资产处置,收集受损群众身份证、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做好涉案资产分配工作。四是县法院对进入法院判决阶段的案件,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搭建沟通平台,定期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同时,县公安局已对查扣无争议现金按集资参与人集资金额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五是天城镇中心小学向教职工和街道居民所借款项已全部还清。同时,县教科局牵头,以点带面,全面梳理统计全县教科系统的债务情况,严禁各学校新增债务,否则将严肃追责问责。
3. 关于“污染防治推进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县政府办出台了《大竹县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全县各部门和乡镇监管职能职责,形成整治露天矿山合力。二是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管理职能,细化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了《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完善矿业权设置、矿山日常监管、绿色矿山建设、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履行义务保障措施、不履行的处罚等制度和监管准则。三是有效整治强挖乱采工作。现已查结非法占用林地案5宗,查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案7宗,正在立案查处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案6宗,完成恢复植被和矿山复绿面积13.27万平方米。四是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已于2019年6月调试运营,现出水达标,运行良好。同年12月,北大街、新华街、金利多等旧城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也正式完工,运行良好。五是加快推进文星镇等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调试工作和张家镇等2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大对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提高利用率,出台《大竹县城镇生活污水公共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力度。
4.关于“执行淘汰过剩产能政策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严格按照国家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产品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对落后工艺和过剩产能的淘汰力度。一是县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大竹县2020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明确县级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采取“关、停、并、转”“严防新上过剩产能项目”等措施,建立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抓实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全县煤矿将从24户减少至16户,淘汰落后产能72万吨/年。三是对全县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产能过剩情况进行多次排查及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执行淘汰过剩产能政策落地落实。四是县财政局已及时拨付化解产能补助资金450万元。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人社局和5家已关闭煤矿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关闭煤矿职工职业病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推进遗留问题尽快解决。
(二)关于“个别重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问题。
5. 关于“县委常委会议题讨论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县委常委充分发表意见,确保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程序科学、讨论充分、决策正确。二是对县委常委会会议记录格式进行规范,确保详细记录列席会议同志和参加会议同志发表的意见,全面准确反映议题决策过程。
6.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县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决策。二是将《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规列入县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计划,修订完善了《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运转办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7. 关于“随意调整城乡建设规划”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县规委会工作规程。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牵头草拟《大竹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已提交县规委会审议通过,并在县规委会上学习《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版),进一步提升县规委会委员科学决策能力。二是完善规划制度。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切实把好方案审查、放线、验线、竣工验收等关卡,梳理2016至2019年已调整的51项规划,形成清单,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执行。三是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大竹县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操作性。四是贯彻例会机制。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以业务例会为契机,按时对近期工作进行整理及回头看,及时查找各项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三)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问题。
8. 关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消极对待巡视巡察工作”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不当言论问题,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领导的不当言论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按程序免职。二是县医院召开院机关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第二季度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督促全院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同时,对门诊无线网络和办公区域外网进行了改造,通过安装网络审计设备,适时传送上网信息数据至公安网监部门进行在线监测,确保医院意识形态安全。三是责成卫健局党组在本系统内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典型案例,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筑牢思想防线。
9. 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讲政治规矩”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法院党组已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并对本院的干部提拔、调整工作开展了回头看,不断提升班子成员及政工干部的人事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干部人事任免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二是县医院进一步修订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县医院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及政工干部的人事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10. 关于“一些部门和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集中解决全县房地产领域五大问题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县住建局加大遗留问题处理力度。有针对性的用力,查明原因、核准数据、建立台账,对每个项目“一宗一策”“一宗一报”,力争遗留问题早日化解。三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力度,每个房地产项目配备专门资金监管员,力争将预售资金“收得进”“管得住”“用得好”。四是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机构编制部门按新的“三定”方案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防止推诿扯皮。五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各单位落实《激发干部活力七条措施》情况进行了督查,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敢担当、善作为。同时,县纪委监委已对1名同志进行了问责。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县委坚决把思想建设贯穿始终,坚定不忘初心的理想信念,坚持拧紧“总开关”、把握“总纲领”、守牢“主阵地”,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逗硬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问题。
11. 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抓得不紧”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各项制度,随机抽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情况。加强对“学习强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挂机刷分现象及时严肃处理,倒逼学习入脑入心、真学实学。二是县教科局全面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学的重要内容,并深入开展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12. 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够好”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已落实每季度分析研判全县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并及时报送市委宣传部。二是县委已建立健全党内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三是加强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半年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13. 关于“人才与技术支撑不足”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融媒体中心将内部培训常态化制度化,每月完成培训70余人次。二是已与四川文理学院签约实践教育基地,四川文理学院已派出实习生数名,实习期3个月。三是持续推广《大竹观察》,已完成组建覆盖全县各乡镇各行业的通讯员队伍。四是已完成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演播室规范化建设。
14. 关于“一些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发挥不够好”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力度,整合全县行政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逐步推进完善阵地建设及作用发挥。二是加强活动多样性,采取社会购买服务方式,丰富下乡节目形式内容,实现“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三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招募374名村文化志愿者,为每个行政村配备文化志愿者一名,负责村级文化室的免费开放、日常维护及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工作。四是每个农家书屋设置免费开放时间标识牌,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得低于5天,每天开放时间不低于4个小时,并在农家书屋外部醒目位置张贴每周开放天数、每天开放时间及管理员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借阅,接受群众监督。
15. 关于“一些政务公众号关注度不高”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网信办牵头完成对县域内政务新媒体摸排工作,建立了政务新媒体微信群,实现资源共享。二是根据省上统筹安排,2020年已启用“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2.O”,注销了“大竹就业”政务公众号。三是落实专人运维,保障“大竹水务”微信公众号每周至少更新1次,该政务微信公众号的关注量已有千余人。四是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让政务公众号更贴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县委坚决把组织建设落到实处,构筑全面过硬的战斗堡垒,持续建优干部队伍、落实人才政策、建强基层组织,坚定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推行“党建绩效管理”,持续深化“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推动基层党建组织全覆盖、工作全覆盖、力量全覆盖。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16. 关于“民主生活会上查找问题不实”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责令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将违纪违法案件纳入了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了深入剖析和反思,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向。三是进一步规范述责述廉报送、审核、比对工作机制,确保述责述廉更贴合工作实际。
17. 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轻描淡写、蜻蜓点水”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责令相关单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健全县(市、区)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抓乡促村责任制的十条意见》,明确要求县级领导参加联系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三是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纳入基层党建暗访督查内容,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没有“辣味”的,严肃通报整改并问责。
18. 关于“党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责令县法院机关党委指导、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县委组织部坚持“党员活动日”每月通报制度,要求各支部如实填写支部工作手册,并进行抽查通报。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较薄弱”问题。
19. 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指导东方医院完成换届选举,成立新支部,配备新支部委员,指导县民营医院联合党支部按规定程序配备支委会成员。二是已设立党支部的乡镇卫生院,经支部书记提名,严格按程序配备支委委员。三是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村级党组织进行优化调整,共设村党委109个,村党总支部112个,其中清河镇双龙寨村、平滩村按相关规定设置了党总支部。
20. 关于“违反规定程序发展新党员”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责令县财政局加大对党员入党材料的审核力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二是县委组织部将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每年干部培训计划。三是县委组织部继续推行预备党员转正提醒等机制,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一律不予审批并严肃问责。
21. 关于“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差”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委组织部牵头,扎实开展党员干部理论教育,结合“学习强国”平台,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增强纪律观念和红线意识。二是严格干部任用查核机制,落实“两个优先、两个不用”和意识形态查核制度,实施卫生、教育系统干部县乡两级联合审核和备案管理制度。三是全面实行村(社区)“两委”干部县级联审,制定出台《大竹县村(社区)干部任免流程和参考文本》。
(三)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22. 关于“执行干部交流与任职回避规定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县法院1名干部未按有关规定交流任职问题,县委常委会已研究同意并按程序对其免职。二是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对全县各单位轮岗交流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要求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台账并稳定有序推进。
23. 关于干部任职年龄搞“一刀切”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责令县医院党委修订《中层干部选拔聘(任)用管理办法》,对县医院党政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并按程序免去1名同志职务。二是要求县医院党委学习省委“1+5”文件,严格执行政策,破除“唯年龄”问题。
24. 关于“选人用人审核把关不严 ”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纪委监委已对县法院“选人用人审核把关不严 ”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和规定,加大选人用人审核力度,对把关不严的严肃问责处理。
25. 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已给予11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3名非党人员已移交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给予政务处分。二是责任单位切实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规定,严格执行党员干部与重要岗位人员出入国(境)审批及备案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证照统一收管及领用制度。
(四)关于“违反岗位设置规定配备干部”问题。
26. 关于“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职务”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委常委会已研究同意免去2名同志超规格配备领导职务。二是县委编办对全县机构规格、职数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杜绝超机构规格提拔(配备)干部。
27. 关于“擅自设置职务名称”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原主任作交流调整,且已明确该职务不再按副科级配备干部。二是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编办对全县职务名称设置进行核对,清理其他不符合要求的职务名称。
(五)关于“事业单位干部配备存在较大短板”问题。
28. 关于“全县事业单位领导岗位空缺较多”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一些行政机关干部提拔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后仍违规保留公务员身份的问题,已通过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调动等措施予以消化。二是已配备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19 名。三是面向全县遴选的一批正科级学校副职人选已到岗工作,持续推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空缺职位有序配备。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县委坚决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持之以恒肃风纪、坚定不移转作风、多措并举强监督,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及省委、市委相关规定,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持续深化“一卡通”“清源行动”等专项整治,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派驻监督,常态化开展“阳光问廉”全媒体监督,逐步建立监督与权力运行同步、同轨、同向的监督机制。
(一)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还不到位”问题。
29. 关于“精文简会不够到”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把发文关。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严格核发文件审核把关。二是严把会议关。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和时间,整合相关会议,提升会议质量和成效。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办、县政府办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对县级部门文件会议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及时提醒通报相关情况,并跟踪督导其整改到位。
30. 关于“工作不够严实”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县纪委监委将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全国、省“两会”会议精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将县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纳入精准联动监督重点内容。二是把各单位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群众诉求征集情况纳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日常监督内容,督促各地各部门以务实的举措倾听民意、解决民忧。三是县纪委监委统筹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对60个问题巡视整改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四是县法院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四风”、“审务督察”、“四不”等作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仍然存在”问题。
31. 关于“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及时腾退纠正。县国资中心指导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将超标准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腾退。二是建章立制。为推进全县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印发《大竹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供各单位遵照执行。
32. 关于“铺张浪费搞‘面子’工程”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责令石桥铺镇全面排查,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二是针对石桥铺镇将军广场装修费用高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已对3名责任领导进行了问责。
33. 关于“擅自发放津补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相关单位分别对多发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进行了收回和整改,对超标准多报销、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已及时追回;二是严肃财经纪律,督促各部门、乡镇(街道)严格执行现行的财经制度,防止执行走样。三是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常年对财政资金和“三公”经费开展监督检查。
34. 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责令相关单位对违规公务接待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公务接待“三单”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三是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常年对财政资金和“三公”经费开展检查,县委巡察将“三公”经费执行作为巡察重点内容之一。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县委坚持有案必查零放过、有贪必肃零容忍、有腐必反零姑息,严肃查处脱贫攻坚、“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强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关于“警示教育工作做得不好”问题。
35. 关于“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下发全县警示教育方案。以“竹廉馆”警示教育基地为中心,全覆盖开展常规警示教育活动。二是梳理典型案例。县纪委监委牵头,统一制作警示教育短片、读本等资料,丰富警示教育资料,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县卫健局党组召开了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卫健系统各单位也组织召开支部会或职工会就相关案例予以通报,深刻汲取案件教训,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促使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二)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36.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明纪律规矩,扎好制度“篱笆”。县纪委监委针对监督执纪各方面的问题建章立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项整治的方式、情形和目标。针对竹北乡敬老院违规套取国家资金,仅给予批评教育处理的问题,已启动复核程序,并对时任该院院长、副院长立案审查,对4名责任领导进行了问责。二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力度,打好“基础”。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形成自学、互学、督学的良好氛围。提升审查调查人员执纪监督履职能力。三是严格执纪问责,树好“威严”。强化纪检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加大问责处理、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作用。
(三)关于“‘一案双查’落实不到位”问题。
37.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每个案件责任追究到位,切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二是完善学习制度机制,提升全体纪检干部素质,重点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查清案件事实,厘清各项违纪违法点位,将“一案双查”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三是督促县教科局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现象发生,坚决避免监督检查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情形,聚焦食堂、财务、安全等学校工作领域,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四是启动全县教育系统2016年以来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大起底,分类分层分析情况,对已办结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厘清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并将整理汇总问题线索再次处置,通过“回头看”,已对5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五是所有立案案件均已对照“一案双查”条件,进行一案双查。
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县委坚持把廉政建设扛在肩上,坚决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不敢腐”的法纪防线、“不能腐”的制度防线。持续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四项教育”,用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38.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县委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制度,印发《关于报送2019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的通知》,县级领导对2019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书面报告。二是持续推动县委书记每季度在县委常委会上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检两院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三是县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纪委监委将监督检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向腐败问题多发、频发行业领域的县级分管领导送达《点题督责提示函》;督促县级领导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的指导和督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的同时,向分管联系的县级领导报送问题整改情况。四是成立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已对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科局相关领导、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并向县教科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学校食品安全、财务管理、教育四乱、食堂招标等的规范和整治力度,减少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39. 关于“乡镇纪委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业务指导。县纪委监委各内设机构对联系指导乡镇片区进行全覆盖实地指导办案,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大常态监督工作力度,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县纪委监委牵头加大乡镇审查调查工作力度,对2019年上半年立案数未突破零的乡镇开展督查。同时,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年度业务工作纳入考核计划并作为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截至2019年底,大竹县51个乡镇纪委共立案56件60人,其中47个乡镇立案数突破零,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已对未突破零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40. 关于“个别乡镇纪检干部配备不足”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明确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设委员5名;同时在保障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和监察工作人员专职的基础上,根据监督(监察)对象数等实际明确竹阳街道、白塔街道、东柳街道、石河镇、庙坝镇、周家镇、观音镇7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副书记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二是撤并后的31个乡镇(街道),按程序配齐专职纪委书记31名。三是原竹北乡已并入白塔街道,白塔街道纪工委已配备专职纪工委书记。
(二)关于“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41. 关于“债券置换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切实规范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一是严格执行《大竹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有效遏制债务增长;二是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杜绝置换债券资金虚假申报;三是就债券置换违法违规问题,给予4人行政警告处分。
42. 关于“资金监管不到位,内控制度流于形式”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相关单位出纳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涉案相关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给予1人开除公职处分、1人警告处分、1人记过处分、1人通报批评。二是相关单位对转存出纳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整改,加强代收代缴资金监管,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
43. 关于“违规向企业过度返税让利”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要求,对企业返税让利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收集,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支持企业发展。二是根据国家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规定,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认真清理,科学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行分类处理,涉嫌过度返税让利的及时停止优惠,重新签订完善招商引资补充协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又能产生国家财政效益的可继续执行。三是明确县级各部门、各企业的职能职责,对原优惠协议中不太明确的地方进行修订完善,同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就有关事项进行重新核实,并出具书面文件。
44. 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责令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论证。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办公用房租赁实施政府采购。三是县国资中心对县自然资源局租用办公楼项目按程序实行政府采购。
(三)关于“土地管理较为混乱”问题。
45. 关于“对违法用地行为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强抓监管巡查。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构建联查联防联办机制,确保违法违规占用自然资源进行非法建设行为及时查处、及时整治,坚决遏制乱建现象。二是拓宽监管渠道。拓宽违法违规用地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在违法违规用地方面的大众监督和信息渠道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三是下延监管责任。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然资源监管区域和内容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四是联合监管执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办案依法强拆机制,构建执法办案合力,提高自然资源执法及时性,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46. 关于“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完善了“净地”标准,严格落实“净地”出让要求,及时督促业主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二是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期缴纳出让金的行为,按合同约定缴纳滞纳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三是健全土地出让金到期催收制度,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缴纳的监管。对到期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通过电话催款、发催款通知、召开催款会议、单独约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催收,若因企业自身原因欠缴的按相关规定将欠缴出让金企业纳入不诚信监管系统,禁止参与大竹县境内土地出让招拍挂活动,确保土地出让金按时如数收缴到库。
(四)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47. 关于“违规增加工程量”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相关单位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已及时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新增投资的管理,严禁违规增加工程量,按照《大竹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精神,制定出台了《政府性投资项目新增投资工作指南》。三是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新增投资审批程序,工程新增投资未经审批而实施的,作为审计重点内容,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不予确认,在竣工决(结)算审计或财政评审时不予认定。
48. 关于“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现象”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住建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制定了《大竹县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转包、分包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县交通运输局已对清河镇沙坝村道路硬化工程涉嫌违法转包的行为立案调查终结,对相关公司作出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已对妈妈镇(原金鸡乡)金鸡村整村推进项目涉嫌违法转包的行为立案调查终结,对相关公司作出罚款4986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给予1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2名同志批评教育,责令4名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四是县住建局已对杨家镇六合村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对相关公司作出了4160元罚款处理,县纪委监委已给予1名责任人警告处分;现涉案当事人已分批次将款项退回六合村,杨家镇财政所已将该款项依规拨付给承建公司。
49. 关于“对一些开发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东湖星座项目工程建设正在有序进行,A、B幢外墙漆施工、公共区域装修、室内厨厕防水、地下层地坪施工、管沟和设备用房砌筑,消防施工、入户防盗门和二次供水设备等安装基本完成;A、B幢5台电梯完成调试,通过达州市特检所验收;正在实施B幢挡墙施工、A幢窗户玻璃安装和自来水表前管道室内安装等;即将实施水电气综合管沟开挖、管线铺设,庭院绿化、污水池等建设。县住建局将持续督促,力争早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二是荣耀城一期项目已交付使用。荣耀城二期项目工程建设有序进行,内、外墙抹灰已完成,外墙漆正在施工中,6部电梯已进场,县住建局将加大监督力度,力争早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三是乐基国际社区相关项目债务关系已厘清,股东架构已重组,目前运转正常。四是部分项目不能及时办理房产证的相关问题。现财富中心已启动办证程序,西玉台项目问题拟在本年内制定解决方案。其它项目根据《集中解决全县房地产领域五大问题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制定解决办法及措施。
(五)关于“个别干部以权谋私”问题。
50. 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财物”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纪委监委统筹全县纪检监察力量,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给予1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000元,3名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名同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二是强化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积极推进纪法教育,持续打造市、县级“廉洁细胞”示范点和廉政文化阵地,打造500余平米的大竹县党风廉政建设展馆,通过微信公众号将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全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脱贫攻坚方面
县委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和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向省委、市委和全县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关于“扶贫政策执行存在短板”问题。
51. 关于“义务教育保障政策执行未完全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按照控辍保学机制对3名贫困儿童进行劝返,宋某被送入达州市工读学校接受教育,钟某已转入大竹县精英学校就读,熊某就读石子职中九年级二班。
52. 关于“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打折扣”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四合镇对原张家镇东风村集中安置点进行整改,安装声控灯和太阳能路灯,增强通道亮度;加强日常监管和安全教育,严禁在两楼之间的通道及楼道堆放杂物,并配备消防器材;在安置点外主路上增设了临时停车位。二是由县以工代赈服务中心牵头对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所有安置点开展大排查,举一反三,对排查出的问题逗硬整改到位。
53. 关于“住房保障政策未完全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核实情况。经核实,永胜镇茨竹村陈某于2019年转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在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柏林镇新桥村陈某旧房由镇政府改造完成,现已入住;双拱镇广阔村蒋某因年老,长期随子女居住,原广阔村危旧房已被封存,不再住人;石桥铺镇周河村李某纳入2019年度危房改造,已建成入住;石桥铺镇绿水村周某纳入2019年度危房改造,已建成入住。以上5户住房安全均得到保障。二是县住建局牵头,举一反三,指导各乡镇(街道)全面摸排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并将摸排结果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将对农户自愿且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四类重点对象住房纳入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与乡镇(街道)一起,因户施策,及时保障住房安全。
54. 关于“安全饮水保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对109户贫困户采取分散打井、水源整治、管网延伸、维修改造等方式进行了整改,饮水安全全面达标。二是严格按照《大竹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三是建立村镇供水县级维修养护基金,加强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
(二)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55. 关于“资金拨付滞后”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快项目实施。进一步明确各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大竹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竹府办〔2017〕82号),加快推进项目启动、实施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做到完工一批、验收一批、报账一批。
56. 关于“资金使用不精准”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报账资料审核,对于完工的项目,乡镇及时组织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账拨款。二是加大监管部门联动协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主管部门督促检查和跟踪管理的基础上,监管部门将定期与不定期地对重点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对原城西乡超范围发放资金已全面追回,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给予7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名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57. 关于“帮扶资金存在风险”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县扶贫开发局督促各项目实施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竹府办〔2017〕82号)要求做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督促指导各实施单位做到项目规划精准,项目资金使用精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
(三)关于“产业项目实施效果不够好”问题。
58. 关于“扩大投资给贫困户增加负担”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对各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进行了督促指导,同时进一步做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二是清河镇对沙坝村李子产业发展项目规划进行了调整,优化产业资金筹集模式,由集体经济发展示范点投入产业发展入股资金。
59. 关于“个别项目实施效果不佳”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了电商站点负责人培训计划,对246个电商服务站负责人分级分批进行了培训;二是每季度随机抽查复核乡镇(街道)电商服务站运营情况,各电商站点设施设备基本齐全,无虚假建设隐瞒事实的情况。三是修订完善并向各乡镇(街道)与项目实施单位印发了《大竹县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与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站点操作守则》《站点安全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四是多举措推进电商站点农产品上线。各电商平台已开设30多家店铺销售香椿,并邀请零售巨头家乐福集团助销“大竹香椿”。五是2020年首推香椿领导代言,县政府领导和商务局领导齐上阵,力推“网红带货”,拍摄视频并通过知名网站和本地自媒体广泛传播,引发群众购买香椿热潮,香椿线上线下销量暴增。六是统筹兼顾,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目前,全县正在使用绿色食品标志13个,有机农产品标志14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2个,正创建“三品一标”4个,白茶争创地理保护产品,香椿争创区域品牌。
八、巡视整改方面
巡视反馈后,县委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坚决、严肃、认真的态度,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作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通过严明责任抓整改、精准施策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对照反馈问题精准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问题、责任和任务“三张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注重举一反三,达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注重建立健全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坚决防止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的问题发生,真正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推动巡视整改落到实处。
60. 关于“县委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整改措施落实不好”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传达贯彻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统一思想、强化担当,不断推动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成立贯彻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凝聚整改活力,分类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对一些短期内能整改到位的快速整改彻底,对一些涉及面大、情况复杂的整改事项,深入分析原因,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坚决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不脱节、不断档、有序推进。对已经整改到位或效果明显的持续跟踪问效,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三是强化督导,确保成效。县委巡视巡察整改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持续加大对整改事项的跟踪督导力度,定期调度、收集巡视整改情况,对在推进整改工作中进度缓慢、滞后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下一步,大竹县委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确保问题整改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打造区域最优的人文环境、政策环境、政务环境,为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强县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6228088;通讯地址:大竹县白塔街道青年路361号;邮政编码:635100;电子邮箱:dzxwxcb@yeah.net。
中共大竹县委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