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首批行政审批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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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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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大竹县行政审批服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内专家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有效规范行政审批专家执业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能力,大竹县行政审批局决定组建大竹县行政审批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审批项目现场核查、检验、检测、检疫、评标、评审、鉴定等方面工作的专家入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范围

(一)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水利工程、防洪评价等水务类专家;

(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人防工程、园林绿化、消防设计验收、项目工程初设方案评审、节能评审、道桥、煤气、电网、信息通讯等工程类和造价类专家;

(三)医疗执业许可、放射诊疗、校验、饮用水卫生许可等卫生健康类专家;

(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食品药品类专家;

(五)特种设备检测、鉴定等特种设备类专家;

(六)动植物检疫、检测、植保、农学等农业类专家;

(七)涉路施工、设计文件评审等交通类专家;

(八)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化及造价等信息类专家;

(九)电力工程、电气工程、输变电工程、风电工程及造价等电力类专家;

(十)机械制造、机械设备、工业窑炉及造价等工业类专家;

(十一)化工工艺、化学工程及造价等化工类专家;

(十二)煤炭、新能源及造价等能源类专家;

(十三)工业管理工程、市政燃气、城市燃气工程、工程设计、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市政燃气类专家;

(十四)文物保护、文物勘探类专家;

(十五)农业经济、运输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矿山经济等经济类专家;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核查、检验、检测、检疫、评标、评审、鉴定等工作;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评审工作中应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3、从事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资质资格的;从事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的,具有中级职称或同等资质资格的(医疗卫生类专家需副高以上职称);

4、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相关标准导则和技术规范。熟悉专业领域的发展状况,具有判别和把握重大管理战略、技术问题的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已入省、市级行业专家库专家的专家,在大竹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后直接纳入行政审批专家库;

2、在省级以上专业领域方面获得表彰表扬的特殊人员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经大竹县行政审批局审核确认后,纳入行政审批专家库;

3、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行业情况,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经有关单位或者3名以上(含3名)行政审批专家书面推荐,经大竹县行政审批局审核确认后,纳入行政审批专家库;

4、如国家、省、市对行政审批专家范围、条件、要求、薪酬等有新的政策依据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行政审批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本单位或本行业规定不得作为专家的。

三、专家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  

向相关部门了解有关现场核查、勘验、评标和评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在现场核查、勘验、评标和评审过程中享有独立评审权,提出审查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对评审活动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按规定获得的审查劳务报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主要义务  

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审查职责,提供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审查意见,并对所出具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应邀按时参加审查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及时告知大竹县行政审批局,不得私自转托他人参加;严格遵守审查工作纪律,不得对外泄露审查过程、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与任何项目单位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上述人员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好处以妨碍审查工作;配合大竹县行政审批局处理项目单位、利害关系人的质询和投诉;对审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业的解答;行政审批专家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审查活动时,应主动提出回避;发现审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实行“专家申请→资格核实→公示→入库”操作方式。  

(一)专家申请: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资格职业证书复印件;  

5、个人工作简历;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需单位盖章证明);  

7、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核实和审定: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大竹县行政审批局牵头成立的评审专家资格审查小组,联合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  

(三)公示:审定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大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zh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署《专家库入库专家承诺书》,正式纳入大竹县行政审批专家库管理。  

申请材料请于2020年12月4日前发送至1322971185@qq.com或送交至大竹县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股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福康街70号  

邮编:635100

联系人:刘世敏 

办公室电话:0818-6691698

特此公告。


大竹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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