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解读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0-11-14
点击数:人次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近期,达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出了十二条政策措施,现就“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具体内容、预期效果等情况进行解读。

问题1:“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8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等文件,明确“加快转变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大力实施绿色建造、数字建造和装配式建造,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实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步走’战略”,针对我市建筑业面临的新形势,市政府出台了“若干措施”,支持本市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确保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问题2:“若干措施”有哪些含金量的内容?

答:“若干措施”每条都具有十足的含金量,在企业提档升级、创建质量品牌、企业“走出去”、引进、培养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企业升归入统等12个方面出台了新的政策措施。

问题3:在项目建设方面,有哪些新的变化?

答:“若干措施”明确:达州市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自身或其控股企业具备相应资质的,可依法依规自行组织施工建设。本市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招建时,原则上实行综合评分法,鼓励投标人(投资人)把建筑产值留在本地,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鼓励本市建筑企业采取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桥梁、隧道、公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鼓励本地建筑企业投标。通过实施综合评分法、联合体投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加强本市国有企业投资建设参与度,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问题4:在企业提档升级、研究中心方面,有什么新的调整?

答:“若干措施”明确:对新晋升为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50万元奖励;对新晋升为一级专业承包、甲级勘察、设计、监理资质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取得公路、市政、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通信、机电专业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建筑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建筑企业成立技术研究中心,获国家级、省级授牌(批文)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

此前,《十条意见》明确:支持建筑企业提档升级。对新晋升为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新晋升为一级专业承包、甲级勘察、设计、监理资质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取得公路、市政、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通信、机电专业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建筑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建筑企业成立技术研究中心,获国家级、省级授牌(批文)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以前我市也是按此规定进行办理。为支持本市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及增项,提升建筑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提高了企业提档升级、成立研究中心的奖励金额,强力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问题5:在企业升归入统方面,有什么新的规定?

答:“若干措施”明确:从2020年1月起,由注册地财政对新入统的建筑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应统但未入统的建筑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此前,本市建筑企业升归入统完全靠政策宣传自愿入统,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支持本市做大骨干企业数量,“若干措施”对升归入统的建筑企业进行资金奖励,同时对该入统而不升归入统的建筑企业依法实施处罚。

问题6:在建筑企业年建筑业产值方面,有什么新的规定?

答:“若干措施”明确:对我市入统的建筑企业,以上年产值为基数,次年每净增建筑产值1亿元,在依法缴税后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前,《十条意见》明确对建筑业企业首次突破年建筑业产值20亿元、入库税金5000万元和年建筑业产值10亿元、入库税金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建筑企业100万元、50万元奖励。以建筑业产值为基点通过不同的方式奖励建筑企业,加强企业培育力度,切实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问题7:在建筑企业引进、培养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方面,此次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建筑企业引进、培养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对建筑企业培育或引进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消防工程师和全国注册岩土、电气、暖通、给排水工程师等,在满足建筑企业资质人才配备标准前提下,按企业年度净增长骨干人才数量,给予2万元/人奖励。

以前,《十条意见》明确“....在满足建筑企业资质人才配备标准前提下,按企业年度净增长骨干人才数量,给予1万元/人奖励。”加大了奖励额度,强化人才队伍组建,切实推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问题8:在市外建筑企业迁入我市注册方面,此次作了怎样的规定?

答:“若干措施”明确:市外迁入我市注册的建筑企业(在原注册地至少有三年以上的建筑业绩),年地方财政贡献超过1000万元的,前三年分别按地方财政贡献额的50%、30%、20%奖励。此次“若干措施”对市外建筑企业实施入达注册奖励措施,主要是为了吸引市外建筑企业来达参与项目建设,互利互赢,共同建设美丽达州。

问题9:对本市建筑企业抵押物不足等投资建设,此次作了哪些安排?

答:“若干措施”明确:对缺乏抵押物或抵押物不足的本市注册建筑企业,可由现有国有担保公司短期融资担保,注册地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20%给予贷款建筑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通过放宽融资担保条件、政府补贴等方式,解决本市建筑企业短期内资金链短缺的困难,切实做强本市建筑企业。

问题10:“若干措施”实施后,预计将带来哪些效果?

答:预期效果至少有6个方面:一是全市建筑企业数量更多,综合竞争力更高;二是全市建筑相关技术人才数量更多,工艺更加高超;三是装配式建筑房建楼盘不断增多;四是全市建筑总产值将会骤然上升;五是新增入统建筑企业数量越来越多;六是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