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发〔2009〕2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机电提灌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机电提灌建设,切实改善农业农村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机电提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成“川东现代农业示范县”目标,着力夯实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按照“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重点加强固定提灌站新建、改造、维修建设,全面推进农机抗旱服务队、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着力提升农业抗旱救灾能力,满足农业生产提水抗旱、排涝和农民生活用水需要,推进现代农业和农业机械化进程。
二、目标任务
2010年至2015年,全县新建、改造、维修固定提灌站120座,新增流动提灌机组1500台套,新组建农机抗旱服务队20个,新建节水灌溉工程15处3000亩,维修机电提灌设备6000台套,恢复改善灌面15万亩,新增灌面4.8万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农村机电提灌建设投资大、涉及面广,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建设、谁所有”的原则,建立起以受益群众和业主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社会投入补充的机电提灌建设投入长效机制。一是争取项目投入。县财政、农机部门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农机提灌专项资金,加快我县农村机电提灌建设;二是县乡财政投入。县财政将提灌建设纳入预算,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提灌站新建、改造、维修和抗旱服务队、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等,并按相关规定逐年加大投入,各乡镇财政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适当安排资金加强农机提灌建设;三是鼓励受益群众投入。要广泛发动和引导受益群众按照“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的方式等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提灌建设。四是引导社会投入。要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农机提灌建设,形成社会充分参与的氛围。
(二)强化工程建设。在工程建设中,要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建管结合”的原则,坚持“设备新型节能化、机房整洁美观化、管路短直稳固化、渠道防渗石渠化、管理维护日常化”的标准,做到“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测设计、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采购设备、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检查验收”。要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建设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要注重管护,提高效益,坚持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做到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充分发挥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机电提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机电提灌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农机局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提灌建设的领导、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机电提灌建设工作,形成“党政挂帅,农机牵头,部门配合”的提灌建设工作机制。要把机电提灌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统一组织实施,要把机电提灌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施督查和考核。农机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职能职责,为政府当好参谋,加强管理,认真调研,及时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为促进全县机电提灌建设再上新台阶发挥更好作用。
二○○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