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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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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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发〔202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8〕46号)和《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全市教育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17〕5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改革正确方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分类施策,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教师队伍保障、办学基础条件保障、高中大班额化解、考试安全保障条件四项达标提升攻坚工程,配套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深化高中课程改革、高中教学组织管理、生涯规划指导、综合素质评价、中考高考改革衔接等配套改革措施,以满足高考综合改革基本需要。到2020年底,全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初见成效,基本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到2022年底,全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成效得到明显巩固,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到2025年底,全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进入全市前列。

三、攻坚任务

(一)教师队伍保障工程。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通过动态管理、结构调整、县域统筹等措施,强化教师

队伍建设。建立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人员补充力度,创新引进方式,采取公开招聘、专项引进、校际流动、跨学科任教、购买服务、退休返聘等办法补足配齐相应师资,到2020年底普通高中生师比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加大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制度化,推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确保选课走班教学有序推进。强化教师培训,大力实施高中教师5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切实提升高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委编办、人社局)

(二)办学基础条件攻坚工程。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现状、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做好“高中阶段攻坚计划”学校建设规划(2017—2020年)。推进落实国家“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工程”。有计划、分年度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建设项目,迁建大竹县第二中学、新建大竹中学教学楼及运动场、新建石河中学教学楼及运动场、新建庙坝中学综合楼等项目,建设规模达30.33万平方米。确保2020年底教室能够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求。充分考虑学校和学生长远发展需要,按办学规模合理配置常规实验室、实训室和功能教室,结合学校实际建设学科教室、心理咨询室、生涯规划指导中心等特色功能教室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全面发展需求。强力推进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含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办学条件达标。2020年,大力推进大竹中学、大竹二中、石河中学、观音中学和庙坝中学智慧校园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科局)

(三)大班额化解工程。严格按照学校办学条件和选课走班要求确定招生人数,从2020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起,不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编制《大竹县2019—2022年消除公办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规划四川省大竹中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等建设项目6个,建设规模7.9万平方米,总投资67700万元,普通高中大班额化解专项规划实施后,预计可增加普通高中学位5550个。逐步化解大班额,到2020年底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5%以内,2021年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2年基本消除大班额。(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科局)

(四)考试安全保障条件建设工程。执行“省级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的规定,建立完善标准化考点日常运行维护保障机制,确保标准化考点的数量、“五大系统”等设施设备适应考试要求。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建设,完善机构功能,配齐工作力量,稳定工作队伍。(责任单位:县教科局、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五)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以政府投入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县财政足额保障普通高中学校的公用经费,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切实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满足高考改革、课程改革需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化高中学校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健全内部管理,加强绩效考评,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教科局)

(六)深化高中课程改革。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按要求做好国家规定课程开设、选修课程建设等工作。贯彻落实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严格落实课程设置、课程管理、师资培训、教研工作和学校条件保障等具体要求。引进国内、省内优质学校网络教育资源开展在线教育,实行深度合作办学,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教科局、经信局)

(七)改革高中教学组织管理。推动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突破传统行政班单一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班主任和导师制结合、学科学业评价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并举的教学管理模式。引导学校立足自身办学传统形成办学特色,满足学生差异发展和个性化需求。修订高中教育质量考核方案,发挥教研部门的指导作用,强化教学质量监测评估。(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八)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制定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生涯规划课程开发,开展生涯规划教育,提高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和能力。加强生涯规划指导教师配备、培养和培训,培养一批专兼职生涯规划教师。完善生涯规划教师序列,为生涯规划指导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提供通道。强化考生报考指导,深入研究分析高校招生录取改革对学生选择报考方式、专业等方面影响,科学引导学生选课、选专业,在考生学好、考好基础上,实现志愿填好、专业录好。(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教科局)

(九)完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管理平台,确保公开透明,保证真实客观。加强各级各类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学生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增强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十)推进中高考改革衔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稳步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科开考和学完即考。完善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实现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机衔接。完善高中学籍管理制度,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制度和自主招生机制,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推进中高职教育衔接,畅通中职、高职、本科及以上层次学历教育的衔接发展渠道,提高专科及以上层次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积极开展普职融通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五、工作要求

(十一)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履行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主体责任,建立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委编办、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经信局和教科局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县高考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科局,由县教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教科局牵头制定改革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监督检查。发改局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县委编办要积极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职工编制的动态调整。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要确保教育规划用地和已有校点布局规划的落实。县人社局要支持教育部门和高中学校做好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保障等工作。财政局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十二)细化具体举措。各普通高中学校逐校制定改革方案,实现“一校一策”,把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明确到具体责任人,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度解决,确保问题各个击破,工作有力推进。(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各普通高中学校)

(十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将把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情况纳入县政府教育督导范围。从2020年7月起,各县级部门、普通高中学校、相关直属单位每季度将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情况报告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推进高考综合基础保障条件的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对突出问题要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各相关部门、普通高中学校)


附件:大竹县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目标任务分解表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大竹县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目标任务分解表

教室

教职工

计算机

现有普通教室间数

按照标准班额开展选课走班1:1.2教室配置教室(间)

新增教室

目标任务数(间)

现有

教职工

应配

教职工

新增教师

目标任务数(人)

现有

计算机(台)

按标准应配备(生均0.25台)

新增计算机目标任数(台)

299

394

95

1008

1442

434

1998

4505

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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