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发〔2011〕1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大竹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县政府批准县文广局确定的传统工艺《大竹民间打铁技艺》、曲艺《大竹玩友》、民俗《大竹婚俗》和传统舞蹈《大竹舞龙》四个项目为大竹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公布。
二○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竹府发〔2011〕1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大竹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县政府批准县文广局确定的传统工艺《大竹民间打铁技艺》、曲艺《大竹玩友》、民俗《大竹婚俗》和传统舞蹈《大竹舞龙》四个项目为大竹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公布。
二○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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