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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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府发〔2008〕1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2008年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保持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良好发展势头,有效解决群众“行路难”问题,强力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工作。现就2008年农村公路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现代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建设、养护、管理、服务为重点,抢抓国家“三个高于”政策和扩权强县试点机遇,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县乡公路和桥梁改造,推进村村互通建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努力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与管养、速度与质量、运输与安全协调发展进程,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安全、畅通、舒适的农村交通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更好实现我县“四大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实现100%的乡(镇)通油(水泥)路,100%的村通公路,具备条件的村100%通客运,工程合格率100%;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
    (一)通乡公路。竣工竹周路23公里、黄滩路3公里、乌团路4.9公里、天石路11.6公里、双蒲路11公里、田黄路6.7公里6个续建项目60.2公里;竣工八渡路6公里、竹庞路29公里、观双路13公里、中和路11.7公里、石新路6.6公里、文星路3公里6个新开工项目69.3公里;开工建设县道竹垫路12公里。
    (二)通村公路。竣工179个项目532.1公里,其中通达项目159个458.1公里,通畅项目20个74公里(详见附表);新增通水泥(油)路的村15个,实现100%的村通公路,50%的村通水泥(油)路。
    (三)车站码头。建成蒲包、高穴、中和3个乡镇汽车站,建成村级招呼站86个,建成东柳白果树小码头1个。
    (四)公路桥梁。完成庞家嘴大桥修建。完成杨家桥、邓家桥2座危桥整治,建成周家自生、永胜葫芦寺、安吉毛家河、石河福利、八渡何家坝5座渡改桥。
    三、主要措施
    (一)深化认识,构建全民交通
    2007年,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并呈现出整体推进、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技术和管理人员素质与数量不适应大规模农村公路建设的需要、配套资金不足等问题。2008年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还将面临与省内其他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相比差距大,实现“4个100%”目标任务重,建材紧张,工期较短,资金缺乏等严峻形势,因此,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放手发动群众,形成全民建设格局,再掀大办交通新高潮。
    (二)强化措施,加快建设步伐
    转变发展方式,强化结构调整,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的规模速度与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一是加强项目管理。继续实施“竞争立项”规划建设项目,大力规范工程审批、招标、变更、验收等过程管理,切实做好“三书”手续、施工合同、检测结果等内业资料收集整理,不断推进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积极筹集资金。县交通局、发改委、农机局、以工代赈办、扶贫办等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各乡镇要按照村民自治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充分利用“一事一议”制度,采取先进带动、村规民约、资源换取、荣誉激励、反“三书”等方式发动群众筹集资金,同时巧用各种关系整合社会力量,大力破解资金瓶颈。三是严格工程质量。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为载体,按照通乡公路山重四级和四川省村道公路技术标准,加强施工监管和数据检测,着力把好材料准入关、比例尺寸关、施工工艺关、静养保质关,同时严格“八不验收”制度,坚决防止不合格工程通过验收投入使用,确保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0%。四是加快项目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将农村公路建设作为2008年重点工程,合理安排项目工期,大力解决施工问题,积极做好工程调度,严格执行超期扣款制度,促进工程项目快速推进。五是狠抓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会审、工程“三合同”等制度,县监察、财政、审计要全过程参与工程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公开、公正、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同时要加强队伍教育,严格资金管理,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真正把农村公路打造成廉洁工程、惠民工程。
    (三)加强管养,保护建设成果
    交通部门要针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意见,具体明确技术规范、养护定额、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并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各乡镇、村组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按照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指导性意见,结合实际,建立连续的投入机制、人员保障机制、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实现 “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确保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四)完善站点,发展农村客运
    农村客运站、招呼站是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是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载体,必须坚持通村公路建设与招呼站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原则,形成与农村客运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经济实用、便民利民相配套的农村客运站点网络。同时完善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弯道防护设施,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经验收合格后达到安全要求的通村公路,采取备案制、核准制等简化审批手续,大力发展通村客运。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片区经营管理,落实乡镇客运安全监管责任,着力为农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经济的客运交通。
    (五)逗硬奖惩,保障目标任务
    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逗硬奖惩。一方面,提高国家补助资金兑现率,对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建设规划内的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县交通局当年的兑现率不低于50%,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补齐剩余部分;另一方面县财政加大“以奖代补”力度,2008年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奖励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10万元;对新增通水泥(油)路的村奖励1万元,奖金的60%奖励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对乡镇政府按每新增1个通水泥(油)路的村奖励0.5万元,奖金的60%奖励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长;实现100%的村通水泥(油)路的乡镇为农村公路建设先进乡镇,奖励5万元;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乡镇为农村公路建设合格乡镇,奖励3万元。
    对已下达任务而没有开工实施的,将在2008年度交通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中扣减20分,其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检查,并取消2008年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计划。对已开工并完成但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通乡公路和通村公路,将在2008年交通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中扣减15分,并取消部省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对已开工,但未完成下达任务的乡镇,2008年交通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扣减10分,并暂缓部省补助资金的划拨;对上报建设进度报表不及时的乡镇,将在2008年交通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中扣减5分。

    附件:2008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预安排表

 

 

                                二○○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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