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5G基站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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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5G基站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竹府办〔20212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大竹县5G基站规划建设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大竹县5G基站规划建设方案

为加快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大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5G基站规划建设的通知》(达市府办〔2020〕29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全县5G基站规划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化推广、广泛应用,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进程,为建设川东北渝东北产业集聚和开放合作两个新高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信息化支撑。

二、工作目标

在试点建设的基础上,2020年全面规模布局5G基站,建成71个,实现县城重点区域5G有效覆盖。2021年计划建成200个,实现主城区、产业园区、3A及以上旅游景点和各重点应用场所5G网络全覆盖。“十四五”期间计划建成1000个,基本实现城乡5G网络全覆盖,为全社会各领域加速信息化应用提供强有力的网络、技术支撑。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共建共享。按照省、市制定的5G 基站建设专项规划,落实国家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求,统筹引领全县5G基站建设布局。

(二)统筹推进,深度覆盖。统筹各通信运营企业建设需求和各重点领域应用需求,优化站点布局。分期分批实施,持续实现5G网络有效覆盖。

(三)规范管理,安全高效。加强规范管理、协调配合和督促落实,建成高速泛在、融合共享、安全智能的5G网络应用支撑体系。

(四)试点示范,推广应用。加快5G在各行业中的试点示范,推行“5G+”系列创新,加快5G在工业、农业、服务业、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应用推广。

四、工作重点

(一)统筹制定5G建设计划

1.对接落实5G建设专项规划。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落实全市5G建设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各通信运营企业)

2.制定实施5G建设年度计划。根据市政府发布的5G建设专项规划,统筹各通信运营企业5G基站站址、机房、管线及电力引入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和现有存量,制定5G基站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经县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责任单位: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各通信运营企业)

3.同步开展5G基站配套建设。根据5G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在建项目方案,同步开展5G建设设计和施工,保障同步投入使用,避免重复开挖和重复投资建设。〔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县住建局、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支持开放5G建设配套资源

4.主动开放公共建筑资源。各级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服务机构、交通场站等要无偿开放所属建(构)筑物,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为5G基站和网络建设提供所需的楼顶层面、机房空间、竖井和电力引入等资源和条件。〔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统筹开放市政公共资源。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不影响城市景观、景区,注重景观协调和风貌融合,不危及公共安全和公共资源使用的原则,及时开放城市道路、公用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路灯杆、专用灯塔、电力杆(塔)、信号杆、监控杆等场所和设施,支持5G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等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积极开放相关共享资源。在搭建设施时征得建筑物产权所有人同意后,各商业楼宇、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业主单位要积极为5G通信设施建设提供进入和施工便利,不得违法设置障碍和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因公共资源开放引发的安全事故或损失,按相关规定处置或赔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各通信运营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建立资源开放共享统筹机制。基础电信企业进一步深化铁塔、县内分布系统、杆路、管道及配套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利用现有站址资源和社会杆塔资源,能够共享的不应新建,具备共享条件的应开放共享,具备共建条件的应共建。县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分期分批建立资源开放共享清单,不断提升共建共享水平。(责任单位:县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

(三)全面推进5G建设规模布局

8.严格规划实施。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标建设目标和原则,根据5G建设专项规划,加快编制年度5G基站建设计划,加快完善新(改、扩)建项目方案和配套建设,统筹推进规划实施。〔责任单位:县经信局、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坚持开放共享。建设过程中,各主体责任单位要积极加强同建站需求单位的衔接沟通,加强同配套资源开放单位的对接协调,制定落实共建共享和资源开放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开放共享要求。〔责任单位:县经信局、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各通信运营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精心组织施工。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分清轻重缓急和需求紧迫程度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着力提升承建能力和交付时效,积极推广小型化、集成化、绿色化建站技术,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县经信局、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各通信运营企业)

11.强化施工保障。县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和督查,落实统筹及建设原则,及时协调解决基站选址、管道和机房建设、电力保障等方面的具体事宜,严禁各种非统筹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县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严格规范5G建设运维管理

12.优化办理流程。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5G组网架构和所需基站、管线、局端布局需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由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负责统筹各通信运营企业需求集中报审,各审批单位负责缩短5G通信网络建设涉及的规划、土地、环保等行政审批周期,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快5G规模组网建设进度。严肃查处囤积5G建设资源、未经审批私自设置5G基站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局、县行政审批局、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各通信运营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落实建设规定。严格执行《四川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在保障满足5G基站建设要求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建筑物的影响,确保5G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与主体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造成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赔偿。〔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各通信运营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保障电力供应。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公变区域基站全部采用直供电供电。支持基站用电就近接入市政、路灯等公用用电设施,享受城市公用用电设施同等价格政策。严禁收取不正当涉电费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国网大竹县供电公司、省水电集团大竹电力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坚持安全施工。建设过程中,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信工程施工规范,认真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尽量避免损坏城市公共设施。对确实无法避免的,在工程结束前必须恢复原状,或者依法给予补偿。(责任单位: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各通信营运企业)

五、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县5G基站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县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

17.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开展5G系列宣传报道,深化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基层组织、资源开放单位(业主)5G工作共识,全面提升全民5G知识认知能力,积极营造良好建设氛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大竹生态环境局、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各通信运营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建立自律机制。对接融入全市5G发展联盟,汇聚整合通信行业和各方社会资源,建立长效自律机制,自觉遵守行业发展规范,深入开展资源共享和交流合作,助力5G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经信局、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各通信运营企业)

19.严格设施保护。严格执行《四川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加大对偷盗、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和恶意阻扰施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通信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加强督查通报。县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及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及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县目标绩效办、县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大竹县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

附件

大竹县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  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何  龙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呈文   县经信局局长

成  员:

欧明川   县发改局局长

蔡建华   县教科局局长

李  亮   县公安局政委

刘云跃   县财政局局长

邓良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良文   县住建局局长

袁秀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禹华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胡  伟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丁嘉禄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昱霏   县国资中心主任

卢雪丽   县文旅中心主任

杨富钧   县规划编制中心主任

陈思万   大竹生态环境局局长

邹广竹   县经信局副局长

牟  军   中国铁塔大竹分公司总经理

汪  鸿   中国移动大竹分公司总经理

张  洲   中国电信大竹分公司总经理

张庆华   中国联通大竹分公司总经理

魏  鸣   四川广电网络大竹分公司总经理

唐  尧   国网大竹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向  阳   省水电集团大竹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经信局,刘呈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邹广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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