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投入3.7亿元专项资金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来源: 省民族宗教委
发布日期: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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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省民族宗教委投入3.7亿元民族地区开发资金专项支持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资金投向上,牢牢把握“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资金重点用于培育壮大乡村旅游、畜牧业、水(林)果等现代特色产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现代特色产业项目补助资金合计为1.91亿元,占补助资金总量(不含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75.8%,带动78个村15000余名群众人均增收1400元以上。

扶持范围上,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的扶持力度,同比上年增加补助资金1960万元。首次将待遇县纳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扶持范围,并力争2-3年内实现全省16个待遇县全覆盖,助推散杂居地区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项目组织上,把好项目事前指导关,组织专家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选点、规划编制给予指导,并通过集中评审方式择优扶持。对备案项目实施方案、工程概算等资料严格审核,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效益如期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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