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发〔2006〕32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大竹县公安局庙坝派出所集体嘉奖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
今年以来,大竹县公安局庙坝派出所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打防结合,整体联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工作成绩显著,特别是成功侦破了辖区内发生的“3·6”、“9·11”、“9·15”、“10·3”四起杀人案件,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了一方平安,赢得了当地干群的一致好评。
为弘扬先进,鼓舞士气,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大竹县公安局庙坝派出所集体嘉奖一次。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