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加强免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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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发〔2006〕1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加强免疫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禽流感抗体滴度检测有效保护率达100%,现就全面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加强免疫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免疫是指对水禽、种禽场、蛋禽场等规模养禽场禽只再次注射一针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具体要求是在第一次注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后的第14天至21天内再次免疫注射一次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提高家禽体内抗体,增强免疫力。在进行加强免疫的同时要做好普查、消毒、免疫、监控等工作的查漏补缺,消除死角,不留隐患。县上已成立了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冉隆政为组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灵均为常务副组长,县畜牧食品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大竹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加强免疫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扎实开展禽流感疫苗加强免疫工作。要认真吸取杨家镇六堰村发生禽流感疫情的深刻教训,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务必深入一线,亲临指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防止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禽流感疫情。同时要及时调整充实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人员,明确任务,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各乡镇要先对规模养禽场、水禽养殖户、种禽场、蛋禽场进行禽流感疫苗加强免疫工作,要进行造册登记,建好花名册;接着对其他散养户进行加强免疫工作,要组织驻村干部“划片包村”,成立好加强免疫工作队,及时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加强免疫工作。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通力合作,形成联动机制。县畜牧部门要对此项工作加强指导,培训好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必要时要统筹调配乡镇畜牧兽医站和畜牧兽医协会技术人员,加强重点乡镇和薄弱地带的技术力量支持。各乡镇要做好人员统筹调度工作,必要时可将乡镇卫生院的技术人员充实到此项工作中。同时,各地一方面要借加强免疫为契机搞好查漏补缺,保证不漏掉一只家禽,使全县免疫密度达到100%,另一方面要以水禽和规模化养禽场的免疫为重点,切实增强规模养禽场的自我防范能力。
  三、规范操作,务求实效
  接种疫苗是预防禽流感较为有效的方法,各乡镇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保证免疫效果。一是要进一步抓好普查和消毒工作。在免疫接种前,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的家禽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要督促养殖户、规模养禽场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搞好圈舍卫生及环境消毒,切断传染源;二是要进一步抓好加强免疫工作。各乡镇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人力开展加强免疫工作,使免疫覆盖面达100%,增强禽群抗体滴度,形成科学有效的防疫屏障;三是要进一步抓好监控和疫情报告工作。各乡镇务必落实好村级动物防疫观察员(监控员),直接由村支书或主任担任,对所在地的规模养禽场和散养户疫情进行监控和报告,并在规模养禽场实行挂牌公示,公开监控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明确监控职责。各村(居)民小组组长要及时收集本组的疫情情况,并及时向当地监控员报告。各乡镇驻村干部必须每天收集和询问所包村、组的监控情况,及时上报乡镇防控指挥部,乡镇防控指挥部再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一定要理顺疫情报告渠道,并坚持日报告制度,不得擅自改变疫情报告渠道,不准瞒报、漏报、迟报疫情或向社会公布疫情,影响社会稳定。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县畜牧部门要立即成立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指导督促各乡镇落实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加强免疫工作,在适当时候抽血采样进行禽流感抗体滴度检测,一旦发现禽体内没有抗体,形成防疫空白点,将严肃处理。


                                     二○○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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