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公文。办理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报告)事项,提出审核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县政府工作会议的牵头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反馈。指导、监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监督、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乡镇所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长信箱”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八)负责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审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
(九)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政府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县外事、政务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十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与相关部门、乡镇衔接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四)负责县政府机关行政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县地方史志编纂工作。
(十六)管理县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县人民政府驻重庆联络处。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大竹县竹阳街道新华路96号
三、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0818-6221191
五、负责人姓名:林可胜(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待新的“三定”方案确定后予以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