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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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发〔2007〕3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夏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市属以上驻竹单位:

  入夏以来,我县火警时有发生,防火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近段时间气温升高,风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当前的火灾预防工作,努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及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夏季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夏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地各部门要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吸取近年来各地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夏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组织村民、职工、群众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增强防范火灾意识;要落实好消防工作责任制,并在公安消防大队和辖区派出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分析研究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周密的夏季防火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坚决预防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公安、消防、安监、文体、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针对夏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一次对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查,尤其要重点抽查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人员密集生产企业及易燃易爆单位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二是要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认真研究整改方案,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三是要落实社会单位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逐级消防工作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强化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责任自负”的主体责任,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四是要明确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的整体发展,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层层签订责任书,大力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消防保卫力量,群防群治,确保安全。五是以落实重点林区专职人员巡山护林和农户挂牌轮流巡山护林两项制度为重点,严管细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各乡镇、各行业、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站、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各种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二是各乡镇、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农村基层治保组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落实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并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火灾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以及消防水源、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以提高社区和农村的自防自救能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公安消防大队要组织开展针对性、趣味性强的主题活动,组织居民、中小学生、单位职工观摩学习、操作体验,使他们掌握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吸引广大群众自觉投入到夏季防火工作中来,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夏季防火安全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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