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发〔2007〕2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去冬今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集中免疫、疫情监测等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了清净无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畜牧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我国周边一些国家不断发生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人感染禽流感死亡病例持续增多;国内禽流感病毒分布面广,水禽、候鸟带毒率高,禽流感病毒变异,加大了防控工作难度。目前,各地有大量家禽、家畜补栏,个别地方春防进度缓慢,免疫密度和质量不高,如不及时加强防控,随时可能发生疫情,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又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足够的估计和充分的准备,对局部爆发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可能性不能低估,对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给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危害不能低估。要认真分析和判断当前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警觉,工作上严阵以待,措施上坚决彻底,全力以赴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总体战。各乡镇要落实必需的防控经费,解决强制免疫劳务费和免疫反应抢救、死亡补偿费,保障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消毒灭源、堵疫、扑疫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县财政要逐步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基金,确保疫苗、消毒剂、防护服等各种应急物资及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的储备。要按照《中共大竹县委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竹委发[2006]42号)要求,尽快完善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开展乡镇兽医新增人员录用工作,充实防疫力量,有序、有效地做好防控工作,确保清净无疫。
二、预防为先,强化防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控、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针对当前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无遗漏,无死角。
(一)健全应急机制,有效应对突发疫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达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对原有的预案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建立健全机构完整、制度完善、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机制。加强基层队伍培训,建立应急预备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疫情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分析,科学处置,采取严格的扑疫措施,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严防感染到人。
(二)加大免疫力度,提高免疫质量。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抓好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季节性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达到l00%,有效抗体合格率达到农业部规范要求。当前,全县动物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基本结束,畜牧部门要加强免疫抗体监测,凡没有达到规定抗体滴度的,要及时开展补免和加强免疫工作,对新增补栏的畜禽要及时免疫,确保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构筑起牢固的免疫保护屏障。
(三)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疫情监测、监控,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要突出加强对饲养、运输、交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落实屠宰加工、运输、贮藏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村级防疫员监测报告制度。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疫情报告制度,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避免贻误防控有利时机。
(四)强化引种监管和堵疫措施,严防外疫传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畜禽引进监管。凡从本县以外地区引进的,必须严格动物引进检疫申报审批制度,实行严格的隔离观察,并加强免疫。对不按规定擅自引进动物而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大竹东柳省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组织力量,加强市场检查,对畜禽生产、运输、加工、贮藏等环节定期消毒灭源,消毒面必须达到100%,切实构建起坚固的堵疫屏障,严防外疫传入。
(五)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11号)的规定,切实加强禽类市场(特别是城区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城区禽类市场集中定点屠宰,检疫人员到岗到位,严格验证查物,严格消毒措施,建立健全禽类销售台帐及无害化处理制度,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确保上市禽类及畜产品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搞好宣传引导,增强群防群控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一方面要大力宣传报道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所采取的重大举措和成效,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和普及防控科普知识,让人民群众掌握和了解有关防疫知识。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养殖场业主和农户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他们遵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推进健康养殖模式,规范其动物防疫监督管理,自觉落实“不宰杀、不食用、不销售、不转运,病死畜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四不一处理”措施,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三、落实责任,强化协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要严格实行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的“三包”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到位、步步抓落实。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麻痹而渎职、失职、工作不落实和瞒报、漏报、迟报疫情,致使疫情发生、流行,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和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密切合作,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畜牧食品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督促抓好免疫、检疫、堵疫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负责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防控物资的供应和储备,确保应急需要。卫生部门要搞好医学监测和预防工作,完善突发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搞好应急药械储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财政部门要确保防控必需的储备物资经费和工作经费。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杜绝病死畜禽进入市场,维护好正常的市场秩序。林业部门要做好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野生动物疫情。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畜牧、工商等部门查处经营病死动物及产品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稳定。交通部门要支持、配合动物运输检疫和运载工具消毒,配合畜牧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监察部门负责对工作中渎职、失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防控应急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