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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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8〕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竹县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大竹县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

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8〕11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农牧业有机结合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就地消纳、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沼气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扎实有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促进我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进度安排

    2018年底前,完成存栏大型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展开养殖场(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5%以上;创建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1个,建设种养循环示范场1个。

    2019年底前,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大力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创建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1个,建设种养循环示范场1个。

    2020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初步建立“以地定养、种养结合”的种养结合制度。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创建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1个,建设种养循环示范场1个,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 完成省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县创建。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目录》分类开展项目环评工作,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予以处罚。(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畜牧食品局)

    (二)建立畜禽规模养殖管理长效机制。严格遵守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有关规定,严防禁养区退养反弹。环保、农业、畜牧食品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信息管理平台。共享畜禽养殖及日常管理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完善养殖场动态建档,建立健全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有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将无害化还田还地利用量作为统计畜禽养殖业有机污染物减排核算的指标之一。对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废弃物种类、数量、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以及向环境直排的情况实行定期备案。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监管,对养殖污染问题要依法处置、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能达标的必须督促达标或强制退出,对拒不执行整改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必须依法查处。(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畜牧食品局、县农林局、各乡镇、街道)

    (三)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按照以地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原则,支持以沼气工程为纽带,实施水果、设施蔬菜、茶叶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与畜禽养殖有机结合的果(蔬、茶)-沼-畜种养循环项目,鼓励沼液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大力发展沼液储存运输配套设施,每个村在交通方便、种植集中的地方修建田地间沼液储液池,有条件的种植基地铺设喷滴灌管网,探索每个乡镇配置沼液运输车1辆,解决沼液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沼液运输车分片区集中调配,组建培育沼液配送服务企业,解决沼液异地消纳问题。支持沼液服务企业开办有机肥、液态肥加工、统一施肥施药、储运设施建设管护等业务,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每年选择1个规模养殖场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示范,通过抓点示范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牵头单位:县农林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畜牧食品局、各乡镇、街道)

    推动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肥料化、能源化建设,加强畜禽粪便有机肥生产企业管理,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实施果、蔬、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积极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和施用有机肥。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促进沼气沼肥的高值高效综合利用。支持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企业生产沼气和开展生物天然气项目试点示范,优化沼气工程设施、技术和工艺,提高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效率。积极推进新农村综合体和新村集居点的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支持利用畜禽废弃物沼气发电上网。(牵头单位:县农林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各乡镇、街道)

    (四)落实畜禽养殖场主体责任。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第一主体责任,建设畜禽粪污治理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便资源化利用。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及时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要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台帐,并定期上报县畜牧和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畜牧食品局、各乡镇、街道)

    (五)落实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工作落实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重点支持;对责任不落实、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畜牧食品局)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主体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制定和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逐步形成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县畜牧食品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林局、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沼肥、沼气资源化利用、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有机肥推广等关键环节出台扶持政策。积极申报、认真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有效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县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修建田地间沼液储液池、种植基地铺设喷滴灌管网、购置沼液运输车;要适当对沼液配送服务企业、有资质的有机肥加工厂和使用有机肥的农业企业(农户)实行奖励补贴。要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落实沼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的规模养殖场,按规定免征环境保护税。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当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规模畜禽养殖用地、粪便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用地政策。畜禽养殖场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畜牧食品局、县环保局、县国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信委、省水电集团大竹公司、国网大竹供电公司)

    (三)加强科学技术支撑。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便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牵头单位:县畜牧食品局;参与单位:县农林局,县环保局)

    (四)强化培训和宣传引导。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计划,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培训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善于总结各地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相互交流,推进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增强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要通过集中培训、典型示范宣传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营造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电视台;参与单位:县畜牧食品局,县环保局)

 

    附件:大竹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大竹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工作

牵头

部门

参与

部门

责任

单位

完成时限

1

对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予以处罚。

县环保局

县畜牧食品局

 

2018年

2

严格遵守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有关规定,严防禁养区退养反弹。环保、农业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信息管理平台。共享畜禽养殖及日常管理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完善养殖场动态建档,建立健全负面清单制度。

县环保局

县畜牧食品局

 

2018年至2020年

3

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有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将无害化还田还地利用量作为统计畜禽养殖业有机污染物减排核算的指标之一。对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废弃物种类、数量、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以及向环境直排的情况实行定期备案。

县环保局

县畜牧食品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4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监管,对养殖污染问题要依法处置、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能达标的必须督促达标或强制退出,对拒不执行整改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必须依法查处。

县环保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5

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按照以地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原则,支持以沼气工程为纽带,实施水果、设施蔬菜、茶叶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与畜禽养殖有机结合的果(蔬、茶)-沼-畜种养循环项目,鼓励沼液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

县农林局

县畜牧食品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6

大力发展沼液储存运输配套设施,每个村在交通方便、种植集中的地方修建田地间沼液储液池,有条件的种植基地铺设喷滴灌管网,探索每个乡镇配置沼液运输车1辆,解决沼液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沼液运输车分片区集中调配,组建培育沼液配送服务企业,解决沼液异地消纳问题。支持沼液服务企业开办有机肥、液态肥加工、统一施肥施药、储运设施建设管护等业务,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县财政局

县农业局、县畜牧食品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7

每年选择1个规模养殖场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示范,通过抓点示范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县畜牧食品局

县财政局、县农林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8

 

加强畜禽粪便有机肥生产企业管理,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实施果、蔬、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积极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和施用有机肥。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促进沼气沼肥的高值高效综合利用。支持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企业生产沼气和开展生物天然气项目试点示范,优化沼气工程设施、技术和工艺,提高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效率。积极推进新农村综合体和新村集居点的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支持利用畜禽废弃物沼气发电上网。

 

县农业局

县财政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9

畜禽规模养殖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第一主体责任,建设畜禽粪污治理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便资源化利用。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及时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将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建立台帐,并定期上报当地畜牧和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县环保局

县畜牧食品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10

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工作落实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重点支持;对责任不落实、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县政府督查室

县环保局、县畜牧食品局

 

2018年至2020年

11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县畜牧食品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12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制定和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逐步形成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县畜牧食品局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林局、县环保局

 

2018年至2020年

13

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沼肥、沼气资源化利用、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有机肥推广等关键环节出台扶持政策。积极申报、认真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有效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县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村修建田地间沼液储液池、种植基地铺设喷滴灌管网、购置沼液运输车;并对沼液配送服务企业、有资质的有机肥加工厂和使用有机肥的农业企业(农户)实行奖励补贴。

县财政局

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农林局、县畜牧食品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14

落实沼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的规模养殖场,按规定免征环境保护税。

县国税局

县环保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15

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

县农林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16

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当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规模畜禽养殖用地、粪便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用地政策。

县国土资源局

县发改局、县农林局、县畜牧食品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17

畜禽养殖场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

县经信委

县农林局、县畜牧食品局

省水电集团大竹公司、国网大竹供电公司

2018年至2020年

18

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

县畜牧食品局

县农林局

 

2018年至2020年

19

因地制宜,推广粪便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

县农林局

县畜牧食品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20

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计划,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培训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各地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相互交流,推进工作。

县农林局

县畜牧食品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21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增强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县电视台

县畜牧食品局,县环保局

各乡镇、街道

2018年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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