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18〕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竹县推进“放管服”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大竹县推进“放管服”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
为纵深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大竹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政府效能
(一)继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公布《大竹县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同步指导各部门动态调整清单。(责任单位: 县委编办、县监察委、县政府法制办)
(二) 加强投资项目落地落实监管和服务
坚持“宽审严管、精简效能、公开透明”原则,依托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投资项目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推行重大项目全程免费代办服务,解决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协调和联办机制问题,实现政府对项目落地落实的全程监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理顺部门之间与部门内部事权关系,再造部门内部运转流程;开展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涉企中介服务清理工作,建立中介机构服务库和行业专家库,健全责任追溯、信用管理、“黑名单”考核等评价淘汰机制,坚决整治“红顶中介”。(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编办、县工商质监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
(三)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结合国家、省政府关于负面清单制度的试点改革情况,做好相应工作的承接落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四)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结合县政府机构改革落实中央明确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5个领域的执法体制改革任务。按照中央、省委完善市场监督和执法体制要求,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整合为一支队伍;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支持探索在一个地区内实行综合执法。(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法制办)
(五)开展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在大竹经开区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监管执法体系改革等。(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工商质监局、县经开区、县级有关部门)
(六)开展提升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度专项行动
梳理精简和编制与投资项目审批相关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前置办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等事项目录,严格落实“一窗进出”和“3+1”并联的“一条龙”审批服务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探索实施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和“互联网+评审”的审查管理模式,深入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全面启动联合 一次性告知、联合现场踏勘、联合集中审查、联合竣工验收和联合上门的“五联合”工作模式,规范实施“容缺预审、承诺补齐”,让建设单位在审批各环节“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消防大队、县人防办等)
(七)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承接落实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主体作用,开展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实行全程网办等简化生产许可证办证程序改革。(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八)扎实有效放宽社会领域行业准入。放宽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准入门槛,制定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实施细则,减少许可限制和前置条件,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领域活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卫生计生局)
(九)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完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推动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责任单位:邮政大竹分公司)
(十)深化职业资格和职称改革。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严禁自行设置职业资格准入证、上岗证。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程序,推动大型医院、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开展自主评审,政府加强事后备案管理。(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十一)扎实推进教育卫生综合改革。组织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有效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力争到2018年底实现基本均衡(省检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推进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照登记“书证合一”。(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卫生计生局)
(十二)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制定大竹县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逐步规范和简化提名程序,完善分类评价标准,鼓励社会力量设奖,充分发挥奖励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二、加强综合监管,深入实施商事制度改革
(十三)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大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对企业开办、涉税事宜办理、施工许可办理、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精简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间。(责任单位:各县级有关部门)
(十四)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降低通关环节费用,推进全县各级有关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十五)规范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做好省级、市级统一事项与我县事项对接,进一步减少企业开办时间。(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十六)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信息公开。组织专家开展第三方评估。(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委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县级有关部门)
(十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省政府、市政府统一安排,加快建立事前信用核查,事中信用监管、事后联合奖惩的“互联网+信用监管”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联合奖惩措施清单与目录清单,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和联合奖惩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人行大竹支行)
三、优化政府服务,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十八)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出台我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方案,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制定配套政策措施,2018 年底“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府办、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级有关部门)
(十九)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全省要求,实现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类型、名称、编码、设定依据等基本要素相同,规范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办事时限,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十)推动网上政务大厅和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
2018年7月升级改造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部门业务专网对接、融合,2018年底平台向下延伸至乡(镇)社(区)。推进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设置,通过升级改造政务服务大厅叫号系统,让群众快速高效办事,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达到50%以上,逐步实现“一网办理、一门办理、一窗办理”。(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有序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十一)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整合,完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系统接入和省市县平台级联对接,加快数据开放工作。继续深化整合共享样板应用建设,推动共享信息资源嵌入部门业务应用流程。(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二十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抓好财政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图满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责任单位: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县级有关部门)
(二十三)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依托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和国有产权转让等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实现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十四)强化招标投标领域全过程监督。缩小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提高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强化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调整完善全市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开展中标候选人评定机制创新试点。严格招标投标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借牌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十五)规范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并公布目录,完善办事指南。选择不动产登记、户籍办理、住房公积金等群众办事频率较高的办理事项重点推进,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全部入住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办理,进一步优化流程,贷款审核在5个工作日完成,户籍办理便利程度大幅提高。(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二十六)继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在2017年清理村社出具证明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取消市、县、乡三级涉及群众办事的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