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加强和改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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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6〕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和省市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

    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是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政务舆情包括社会、媒体出现的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在施政过程中的舆情信息和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舆情信息。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坚决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回应不到位、回应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不断提高舆情引导能力。

    二、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责任

    政务舆情回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单位是政务舆情回应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为直接责任人。

    对涉及乡镇(街道)、部门的政务舆情,由乡镇(街道)、部门会同县委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会同县委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对涉及多个乡镇(街道)的政务舆情,由相关乡镇(街道)会同县委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委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

    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新闻办公室,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三、严格把握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标准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县政府要求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在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舆情,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县公安机关、网信办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提高舆情回应的实效性

    政务舆情回应要快速、及时。对回应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在向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配合县舆情中心及时向社会发布,原则上距离事件发生不超过1小时,并实时发布动态信息。对回应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调查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政务舆情回应要准确、客观。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及时采取发布权威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专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方式,多角度回应,全方位引导。回应内容要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应当出席。对出面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进一步提高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率,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门户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

    五、强化政务舆情工作队伍业务培训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加强政务舆情回应专业知识的学习,将政务舆情回应专业知识列入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分管负责同志和新闻发言人要积极参加省、市、县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相关培训。由县新闻办牵头,对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的政务舆情工作队伍进行轮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转变理念,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六、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

    建立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外宣办、公安局、信访局、信息公开办、应急办、综治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大竹县重大舆情会商联席制度,负责全县重大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提出处置和回应意见,迅速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决定处置办法和回应口径,再按照处置办法和回应口径,快速制定舆情回应工作方案,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专家解读等方式进行及时回应,通过各类渠道发布主流声音,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在日常工作中,县舆情中心要做好对政务舆情的监测、搜集、研判、报送、反馈等工作,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主动回应。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研判处置机制,会同县舆情中心等部门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

    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县政府将政务舆情回应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县舆情中心要对各地各部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情况进行及时汇总,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每年年底进行考核。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危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政府形象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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