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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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大竹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已经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       

 

  大竹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大竹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达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健全和完善我县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满足区域内城乡居民健康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社会状况

    大竹县位于四川省东北部、达州市南部,国道318线、210线、达渝高速公路、南大梁高速公路呈“#”贯穿全境。全县幅员2076平方公里,辖48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374个行政村,68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111.19万,常住人口88.86万,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

    (二)卫生资源状况

    截至2015年,我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30所,其中医院9所(按性质分公立医院2所、民营医院7所;按类别分,综合医院6所、中医类医院1所、专科医院2所),公共卫生服务机构2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所、疾控中心1所),基层医疗机构519所(乡镇卫生院49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所、村卫生室374所、门诊和个体诊所等其他95所);全县医疗机构设编制床位2679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01张,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494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0.56张;全县有卫生技术人员471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671人、注册护士1710人、乡村医生1105人、药剂人员119人、检验人员108人。有108名执业(助理)医师参加了全科医师培训并取得了全科医师合格证。2015年,全县医疗机构年总诊疗量154.76万人次,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年诊疗量146.21万人次,非公立医疗机构年诊疗量8.55万人次,分别占总诊疗量的94.5%和5.5%。

    (三)分析与评价

    “十二五”期间,我县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建立起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中心)卫生院为支撑,村级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医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但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与布局欠合理,优质资源短缺、质量不高,社会办医规模偏小等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医疗资源布局不够合理。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县城区,而边远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医疗服务能力不强。二是医疗机构结构功能欠合理。医院中综合医院较多,专科医院数量相对不足。三是多元化办医的格局尚未形成。有规模、有专科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比重不足,不能满足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四是政府投入不足。近几年政府不断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但由于县级政府财力有限,投入仍显不足,补偿机制尚不健全,医疗机构未能完全走出“挣钱求生存、求发展”的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设置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必须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不得擅自设立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

    (二)公平可及原则。以群众健康需求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导向,医疗机构设置布局合理,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面向城乡居民,保障人民群众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三)统筹规划原则。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科学制定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统筹规划设置医疗机构,以“强基层、补短板”为核心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

    (四)科学布局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坚持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原则,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医院数量,通过延伸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举办连锁经营或组建医疗集团,扩大优质医疗服务供给,改变优质医疗资源过度集中的现状。加强交通不发达、城市新区、郊区、人口聚集区域等诊疗需求比较突出地区的医疗机构设置和规模水平提升。

    (五)协调发展原则。坚持综合控制、专科发展原则,重点解决综合强、专科弱的问题,加大公立医院专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力度,大力发展专科医院,优先发展建设以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口腔等专科医院,强化康复、护理、老年病、慢性病等专科建设。

    (六)鼓励社会办医原则。鼓励社会办医规范化、规模化、高水平发展,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每千常住人口1.5张床位对社会办医进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类别等限制,优先设置非营利性和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

    (七)中西医并重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等领域的作用。

    三、总体目标

    (一)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医疗机构配置监督评价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4.03张。在全县构建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中心)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和推进以竹阳、东柳、北塔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医疗和预防保健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网络。

    (二)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优质资源下沉,鼓励通过医疗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帮扶、托管资源薄弱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探索以县为单位建立“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资源、统一绩效”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承接各系统各行业改革移交的医疗机构。

    (三)推进区域医疗协同。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确定重点收治疾病病种范围,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远程医疗服务效率,进一步规范双向转诊流程,推进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互补,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

    (四)构建多元办医格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序开展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作用,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高端化、专科化、规模化、城郊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五)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规范和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县办医疗机构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性,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加快分级诊疗模式的建立和完善。

    四、医疗机构设置

    (一)医院设置

    1.公立综合医院。“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新设县办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按照国家卫计委《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要求,加快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在2020年前,增设老年病科、精神病科和职业病科,在积极巩固“三乙”综合医院成果的基础上,努力争创“三甲”综合医院,建成我县区域医疗中心。

    2.公立中医医院。“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新设县办公立中医医院。县中医院按照国家卫计委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努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中医特色专科、重点专科建设,加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争到2020年,县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争创“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打下坚实的基础。

    3.公立专科医院。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争取在“十三五”期间新建精神病专科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医养融合的老年病专科医院各1所。

    (二)社会办医

    1.我县现有社会办医编制床位数494张,“十三五”期间,依据我县常住人口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床位规划设置社会办医数量,但床位总量不超过达州市规划设置社会办医床位994张的指标(康养床位除外),原则上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有数量、地域分布和医疗机构类别实行优势引导。鼓励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新建医院。

    2.在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基础上,在控制编制床位总量的前提下,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举办大型高端综合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美容等高端医疗、第三方检查检验等新型业态和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个体诊所、门诊部等不受数量限制。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妇女儿童、精神病、肿瘤病、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审批。

    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型医疗机构延伸发展,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在城市郊区、农村地区和大型人口聚集区等特定区域举办医疗机构,培育医疗产业集群,支持民营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服务综合体,鼓励新建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

    4.鼓励并推进各级各类民营医院创等达标,到2020年,全县所有民营医院完成创等达标。其中,力争20%的民营医院达到二级乙等医院水平,力争10%的民营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水平,其余全部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三)妇幼保健院

    县妇幼保健院组建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挂大竹县妇幼保健院、大竹县妇女儿童医院牌子,并按照国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加强软硬件建设,加强儿科、妇产科专科人才引进和培养,努力将新生儿病房、妇产科、儿科打造成重点专科,积极巩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明显增加,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四)基层医疗机构

    1.乡镇卫生院。现设有13个中心卫生院(竹阳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留竹阳中心卫生院牌子),37 个一般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对服务人口较多、服务能力较强的周家、石河、庙坝中心卫生院按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建设,其余中心卫生院力争按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建设,将童家、月华、高明、团坝4个镇卫生院按一级综合医院标准建设。到2020年,力争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0%以上。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设有竹阳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塔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东柳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竹阳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白塔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东柳中心卫生院挂东柳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十三五”期间,力争建成独立的白塔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再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适当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3.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村卫生室与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享共用,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只设立1所村卫生室,对群众就医不便的地方可根据需要增设1所村卫生室。

    五、人员配置

    按照“增量提质调结构”要求,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养、培训、使用和管理机制,造就一支数量适宜、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实现医疗人才规模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人才分布更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得到统筹协调发展。

    到2020年,全县卫生技术人员控制总量5600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达到5.9人;执业(助理)医师控制总量2360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1人;全县执业注册护士控制总量2500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注册护士数达到2.65人;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与医技人员配置比为1:0.32,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医技人员的配置比;全县妇幼保健人员数257人,每万常住人口妇幼保健人员数为2.3人;全县全科医师人数141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为1.5人;每个村卫生室配备卫生技术人员1-3人。

    六、功能协同

    (一)医疗联合体。到2020年,力争建成市—县—乡、县—乡—村三级医疗联合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逐级下沉,医疗联合体内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关系和延伸门诊、延伸病房,开展技术、人员、管理、设备、信息化建设等多层次合作与帮扶。

    (二)远程医疗服务。到2020年,建成以县人民医院为领头医院的县域医疗远程会诊中心,并依托会诊中心建设,将服务领域延伸至远程预约、远程监护、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教育和远程信息共享等领域。

    (三)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严格大型医疗机构“控时限量”,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现“两降四升”,即降低县级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比、降低基本病种收治占比,提升疑难重症病种收治占比,提升三、四级手术占比,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总量和占比。

    (四)互联网健康服务。统筹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到2020年,建成涵盖卫生计生各项业务领域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实现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覆盖率和使用率达100%,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覆盖率和使用率达100%。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推进居民健康卡加载其他公共服务功能,实现一卡多用、区域“一卡通”,完成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提供以慢病为主的互联网健康服务。

    (五)推进医养融合。加强和推进县级医疗机构老年病科建设力度。力争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慢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推动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本规划在执行期间,可根据国家、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宏观政策调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和疾病谱变化、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等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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