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16〕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大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111件;政协大竹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政协提案146件,审查立案140件,意见6件。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选择了紧贴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具有一定影响力并集中反映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8件建议和10件提案,作为今年重点建议提案进行督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级牵头领导要主动过问、亲自安排、适时调度每件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确保重点建议提案办理落到实处;各具体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有效开展工作,主动征询意见,积极开展办前工作调研,明确分管领导、科股室、具体承办人,形成办理工作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办的良好工作格局,防止办理工作走过场。
二、把握关键,突出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准确把握建议提案内容,及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要注重把握好“办前、办中、办后”三个关键环节,坚决防止“闭门造车、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的发生,积极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等面商座谈活动,与代表委员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各牵头承办单位要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合力,共同提高承办工作质量和效能。
三、控制时点,严格程序
各承办单位要将重点建议提案的专项办理作为承办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水平,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在6月底前办结、政协提案在8月底前完成,并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要求,尽早将办理情况答复稿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答复。提高办理质量,力争将代表重点建议、委员重点提案办理成样板件、典范件,推动其它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
附件:1.2016年大竹县重点人大代表建议督办表
2.2016年大竹县重点政协提案督办表
大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大竹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
2016年大竹县重点人大代表建议督办表
序号 |
建议人 |
事 由 |
承办单位 |
政府责任领导 |
人大联系领导 |
督办委室 |
1 |
徐朝鑫 |
关于出台支持副中心发展具体措施的建议 |
县府办 |
刘 苹 |
赵 鸿 |
财经工委 |
2 |
黄勇兵 |
打击利用残疾智障人乞讨行骗行为的建议 |
县府办 |
淳伟波 |
赵 鸿 |
内司工委 |
3 |
张先桥 |
关于给村社道路增建会车道的建议 |
县交通运输局 |
林建祥 |
赵 鸿 |
财经工委 |
4 |
张治建 |
关于精准脱贫水果产业,成立大竹县水果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
县农林局 |
梁经明 |
刘 军 |
农工委 |
5 |
徐朝鑫 |
关于把周家镇旅游纳入“十三五”规划的建议 |
县旅游局 |
刘 苹 |
刘 军 |
人代工委 |
6 |
唐文学 |
关于加强民间投融资类公司管理,发挥民间资本作用的建议 |
县工商质监局 |
林建祥 |
李桂琼 |
财经工委 |
7 |
冯恋娜 |
关于对我县违章停车处理和交通协管员的问题和建议 |
县公安局 |
陈 勇 |
赵 鸿 |
内司工委 |
8 |
张小松 |
关于加强对我县保健品销售市场管理的建议 |
县食品药品局 |
刘 苹 |
李桂琼 |
教科文卫工委 |
附件2
2016年大竹县重点政协提案督办表
序号 |
提案人 或单位 |
提案内容 |
承办单位 |
政府责任 领导 |
政协联系 领导 |
督办委室 |
1 |
胡胜兵 |
关于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维护县域金融安全的建议 |
县府办 |
何先如 |
李昌权 |
经建委 |
2 |
冯竹卫 |
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建设,提升行政办公效率的建议 |
县府办 |
淳伟波 |
谢庭均 |
教科委 |
3 |
黄勇兵 |
关于加强对狂躁型精神病人的管控和救治的建议 |
县府办 |
梁经明 |
谢庭均 |
教科委 |
4 |
提案委 |
关于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 |
县府办 |
梁经明 |
王守元 |
农经委 |
5 |
张天红 |
关于强力整治乌木滩水库周边环境的建议 |
县府办 |
梁经明 |
张富华 |
研究室 |
6 |
杨春雨 |
关于对我县公交车规范管理的建议 |
县交通运输局 |
林建祥 |
李昌权 |
经建委 |
7 |
徐 靖 |
关于实施“疏堵保畅”工程的建议 |
县公安局 |
陈 勇 |
谢庭均 |
文史委 |
8 |
何伶俐 |
抓好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农村土地价值 |
县农林局 |
梁经明 |
王守元 |
农经委 |
9 |
王典玲 |
关于加强我县乡村旅游和观光农业发展的建议 |
县旅游局 |
刘 苹 |
王守元 |
农经委 |
10 |
练方富 |
关于加强殡仪馆收费管理的建议 |
县民政局 |
梁经明 |
张富华 |
提案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