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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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6〕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大竹县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大竹县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类别

工作项目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1.推动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落实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对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

各乡镇(街道)

县级相关部门

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督查制度,重点对各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督促检查。

各乡镇(街道)

县级相关部门

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安全监管监察职能部门的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各乡镇(街道)

县级相关部门

积极探索完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刚性约束措施,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督促企业完善细化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班组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等级管理等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

各乡镇(街道)

县级相关部门

推行企业安全状况自评估和政府备案抽检制度。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立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乡镇(街道)

县级相关部门

2.煤矿

完成省市下达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

县煤矿重组办、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

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

大力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

县安监局(煤监局)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

3.交通运输

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为总抓手,结合行业实际,扎实推动平安公路、平安车、平安站、平安船舶、平安港、平安工地建设。

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县公安局、农林局、安监局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恶劣天气、节假日期间和农村公路路面管控力度。

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县公安局、农林局、安监局

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抓好通客运班线的县、乡安全隐患整治和开展通客车的村道安全隐患整治。

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县发改局、公安局、安监局

启动实施“渡改桥”建设工程,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县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

4.危险化学品

    启动建立统一的危化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

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

开展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和医药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县环保局、经信局

    大力推进人口稠密区化工企业搬迁工作。

县经信局、各乡镇(街道)

县发改局、安监局、财政局

治理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

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

县公安局

5.其他行业领域

严格准入,推动非煤矿山整顿升级;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

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

县国土资源局、经信局

全力推进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年底实现目标任务完成100%,确保三年任务两年完成。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县发改局、安监局

集中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继续抓好老楼危楼安全整治。

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县安监局

启动住宅小区“三无”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推进建立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

县工商质监局

县住建局、安监局

强化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粉尘、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对民用爆破物品“四超”和“三违法”等行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改革创新

6.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安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事项,加强事前把关和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安全生产服务。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7.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工作

充分调动群团组织、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中的考核权重,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8.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关于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与征地、贷款、税收、工伤保险费率挂钩;建立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制度;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依法治安

9.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

明确监管监察层级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及县经开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进监管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执法程序、量化执法标准、细化执法内容、统一执法文书、加强执法监督。

各乡镇(街道)

县级相关部门

10.坚持严格执法

坚持把重大事故隐患当事故查处,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严格依法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爆物品、吊销执照、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

各乡镇(街道)

县级相关部门

基层基础

11.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与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重点行业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率达80%,重大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达90%,一般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

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

县级相关部门

12.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第三方巡查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努力提升安全本质化水平。

各乡镇(街道)

县财政局、经信局、安监局

13.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在县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上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目,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强化培训,把安全生产监管技能纳入党校开展的领导干部专题培训课程中。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先岗后证”制度。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县党校

14.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主动把安全社区建设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将庙坝镇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石桥铺镇启动并备案成功省级安全社区

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

县级相关部门

15.强化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限在9月底前完成,并分别报送县政府安办和县应急办备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开展应急预案专项检查,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技术竞赛,不断提高救援水平。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基层基础

16.加强舆论引导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事故发生后的舆论引导作用。

县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

县级相关部门

 

17.加强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20家企业完成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建设,其中,客运企业5家,建筑施工企业10家,商贸企业1家,经开区企业4家。57家企业完成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其中,中心场镇所在的乡镇辖区内企业各1家(共13家),交通运输行业8家,商贸行业(商场超市、宾馆等)10家,网吧8家,歌城影院10家,食品行业8家。限在11月底前完成。

县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食品药品局、文体广新局、经开区、住建局、消防大队、中心场镇乡镇

县安监局、财政局、

18.严格安全生产准入

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依法严格履行“三同时”核准审批审查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报送县安监部门审查备案。拟完成75个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工作。其中,学校建设项目30个,卫计系统建设项目18个,县代建办建设项目15个,县经开区建设项目5个,县交通运输建设项目4个。建设项目立项后,在一周内到县安监部门完善“三同时”申报手续。

县交通运输局、教科局、卫生计生局、代建办、经开区等相关部门

县安监局、县发改局、财政局、

19.强化职业卫生工作

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县安监局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预防、控制和减少尘肺病危害,切实保护职工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

县卫生计生局

县发改局、经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办、安监局、总工会

队伍建设

20.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

加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以专业知识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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