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促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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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5〕9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大竹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促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构建贫困地区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的意见》(川财农〔2015〕191号)精神,全力做好我县扶贫攻坚资金要素保障,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现就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省委十届六次、市委三届九次和县委十二届二十六次全会决定提出的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手段,扎实推进“五大扶贫工程”、“六个一批”扶贫攻坚计划和“十大专项扶贫行动”,注重涉农项目政策与扶贫攻坚任务的有效衔接,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保护、新村建设、能力建设等涉农项目和资金围绕扶贫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打捆使用,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精准扶贫总体要求和扶贫攻坚目标任务,衔接全县贫困村扶贫总体规划,结合涉农项目政策和要求,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思路,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整合资源、增强合力。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县级各部门规划安排相关项目时应重点围绕贫困村具体扶贫规划进行,有效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调节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建设,增强综合扶贫投入合力。
    聚焦贫困、精准扶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最急盼、现实最可能、基础利长远的问题入手,聚焦整合,精准投入,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精准扶持贫困村群众早日脱贫。
    因地制宜,规范运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动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充分依靠群众,科学制定、统一规划、统筹整合相关资金,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督促检查,推进涉农项目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分配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统筹整合合力。将涉农资金整合贯穿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提升整合实效。聚焦面向贫困村、贫困户的民生实事,通过涉农项目效益的发挥,培育壮大扶贫攻坚带动支撑,助推如期完成减贫脱贫任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村村有硬化路、户户有安全饮用水,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二、整合方向
    除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和国家规定直接补助到农民的资金外,其他所有涉农项目资金都要纳入整合范围。
    (一)基础设施。统筹整合中央农村危房改造、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支持贫困户住房建设,着力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统筹整合省级财政交通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通乡、通村道路建设,改变群众出行难、行路难、运输难状况;统筹整合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抓好农村电网升级,重点解决贫困村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统筹协调信息网络覆盖,加快推进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和宽带乡村建设;统筹抓好高标准农田责任和任务落实,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农机化推进工程、农机机电提灌、太阳能提灌站建设,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二)产业发展。统筹整合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等专项资金,支持贫困户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畜牧业、林业、水产业;统筹抓好粮油、畜牧、经济作物、林竹、水产、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发展格局。
    (三)社会事业。统筹整合计划生育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持基本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等;统筹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用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财政补助政策,确保“低保政策兜底一批”落到实处;统筹协调建立与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健全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好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贫困户及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地方病特殊救助等政策,助推“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有效落地;统筹抓好基础教育巩固提升、乡村教师专项支持等计划,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统筹用好文化项目载体,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扎实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四)生态保护。统筹用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生态保护政策,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建设;统筹整合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沼气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项目资金,加快农村环境整治,协同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技术推广,加快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与保护。
    (五)能力建设。统筹整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项目资金,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筹整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雨露计划等就业创业培训资金,支持贫困户职业技能、种养技术、就业服务培训;统筹协调“五有”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力度,健全贫困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整合方式
    立足大竹实际,围绕扶贫攻坚规划,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把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类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综合打造,提高涉农资金助推减贫脱贫整体效益。
    (一)做好规划。按照扶贫攻坚“六个一批”扶贫攻坚计划和“十大专项扶贫行动”要求,结合实际,找准工作重点,按照精准量化到村、到户、到人的思路,将县级扶贫攻坚总体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为可操作、能落实、严考核的若干具体指标,依据细化分解的扶贫攻坚指标,制定与到村到户任务相衔接的县级扶贫攻坚规划;抓好县级扶贫攻坚规划与县级农业农村总体规划、与上级各类涉农专项规划衔接,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促进各项涉农资金的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引导各类要素向贫困村、贫困户集聚。
    (二)对接项目。按照“规划先行搭平台,政府统筹定目标,分工负责抓落实”的要求,根据县级扶贫攻坚规划,统筹制定涉农项目整合实施方案,同步建立与整合方案相匹配的项目对接和筹资保障机制,对整合项目的政策对象、标准、级次、年度、建设内容等要素逐项对接,并注重整体协调推进,促进整合项目有效落地。
    (三)协同推进。在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不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强化项目的整体协调推进。围绕涉农项目整合实施方案,强化整合资金统筹平衡,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统筹安排项目,统筹组织实施,提高财政资金助推减贫脱贫整体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综合扶贫、县为主体”原则。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依托,科学编制扶贫攻坚规划,匹配制定整合实施方案,做好资金筹措平衡,有序组织项目实施,助推全县扶贫攻坚。
    (二)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财政与扶贫主管部门、涉农部门之间的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财政内部联席会议制度,对可用于扶贫攻坚行动的涉农项目资金,通过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政策措施,统筹安排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施绩效考核。按照“指标科学、程序规范、结果可用”的思路,建立健全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绩效考核指标,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推进扶贫攻坚任务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绩效综合评价。同时,建立全过程绩效追踪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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