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6年度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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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6〕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6年度全县政务督查督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构建分级负责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

    (一)健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督查工作人员,确定专人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联络、协调和反馈工作。构建以县政府督查室、县级部门、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网格化督查督办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政务督查督办工作机制。

    (二)明确任务。一是对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政府办、监察局以及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二是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监察局以及相关部门参加,每季度督查通报一次。三是对县政府会议议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督查落实。四是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完成目标任务推进过程中的督查,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落实。

    (三)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是政务督查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好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督促检查和科学决策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研究决策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部署工作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开展督促检查时保证效果落实。

    二、服务中心,明确政务督查督办工作重点

    一是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的传达贯彻和需要落实的事项;二是市、县领导批示和交办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三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重点工作、“民生实事”、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需要落实的事项;四是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事项;五是县政府全体会、常务会、领导现场办公会等明确需要落实的事项;六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七是市、县目标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三、创新方式,提高政务督查督办工作效率

    (一)实行台账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工作台账,分类完善督查督办事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县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建立动态督查督办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督查督办事项有效落实。

    (二)形成督查合力。配齐督查人员、整合督查力量、建强督查队伍,注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监督员、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共同开展督查调研,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督查。

    (三)完善督查方式。注重上下联动、点面并重,采取职能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配套的方式,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现场查验、摄像录音、电视公开、监督电话等方法,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督查督办工作。对交办的重要督办事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对发现的问题要直接出面协调,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而至工作延误。

    四、注重结果运用,强化督查督办严肃性 

    (一)高度重视。对每期市、县《督查通报》,涉及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作出批示,明确相关领导组织专题研究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快速反馈。对决策督查和专项督查事项,承办单位要在要求的时限内及时报告,没有明确报告时限的,也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适时报告进展情况;对领导批示和其他交办事项,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并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办理结果;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做到急事急办,1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发出督查督办通知的单位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经同意后,按照新的要求办理落实。

    (三)严肃追责。对政务督查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要通过《督查督办通报》或《督查督办》电视节目予以表扬或批评。并依据《大竹县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竹委发〔2015〕26号)计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并提出评优资格建议。对同一督办事项受到二次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大竹县机关行政效能监督卡实施办法(试行)》(竹委办发〔2011〕36号)对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效能问责。

 

    附件:2016年度政务督查工作季度安排表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 

 

附件

 

2016年度政务督查工作季度安排表

季度

序号

政务督查工作内容

1

分解下达《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督办事项,督查部门、乡镇(街道)前期重点工作实施情况

2

分解下达民生工程目标,督促部门、乡镇(街道)细化落实民生工程工作方案

3

分解下达2016年度市、县目标绩效管理指标任务

4

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完成网上交办工作

5

督办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及督查部门乡镇对领导批示落实情况

6

做好省市督查督办迎检工作;跟踪督查扶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7

开展农业、畜禽防疫、狂防、安全、植树造林等综合督查

8

完成县政府领导交办工作

9

现场督办民生工程前期完成情况

10

跟踪督办政府重点工作前期完成情况;城乡环境“五乱”整治工作督查。

11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办结工作

12

督促县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督查部门乡镇对领导批示落实情况

13

做好省市督查督办迎检工作,完成县政府领导交办工作

14

开展市、县目标绩效任务专项督查

15

开展竹石路山后快速通道专项督查

16

对照检查县政府重点工作,限时跟踪督查督办

17

现场督办核实民生工程完成情况,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18

全面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确保满意率、办复率、反馈率100%

19

继续扎实抓好县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20

开展项目建设专项督查

21

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节能减排专项督查

22

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23

做好县政府领导交办工作

24

全面盘点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对进度差、完成质量不高的实行点对点跟踪限时督查督办

25

开展绩效管理及机关效能建设专项督查

26

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27

做好各项省市督查督办迎检工作及市对县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28

做好县政府领导交办工作

29

积极衔接县委目督办做好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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