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16〕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有保障、更加幸福,根据《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现将2016年“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请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认真研究、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督查室将常年跟踪,适时开展督查。请各责任单位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民生实事”完成情况书面报县政府督查室420室(联系电话:6239325)。
附件:2016年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附件
2016年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民生实事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启动建设东柳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和东湖湿地公园。 |
县水务局 县住建局 县护城河指挥部 |
12月底前 |
2 |
新建2座人行天桥。 |
县住建局 |
9月投入使用 |
3 |
启动县图书馆新馆建设。 |
县文体广新局 县代建中心 |
12月底前 |
4 |
建成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
县残联 |
5月底前动工 |
5 |
开工建设县老年养护楼。 |
县民政局 |
5月底前动工 |
开工建设老年大学。 |
12月底前 |
||
6 |
迁建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代建中心 |
12月底前 |
7 |
加快推进土地滩水库建设。 |
县水务局 |
12月底前 |
8 |
启动大竹县第十二小学建设,新建中心幼儿园2所。 |
县教科局 县代建中心 |
12月底前 |
9 |
完成棚户区改造2836户。 |
县住建局 |
12月底前 |
10 |
城区再新建1个农贸市场。 |
县商务局 |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