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民生实事进行重点督办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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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6〕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有保障、更加幸福,根据《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现将2016年“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请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认真研究、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督查室将常年跟踪,适时开展督查。请各责任单位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民生实事”完成情况书面报县政府督查室420室(联系电话:6239325)。

    附件:2016年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附件

 

2016年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民生实事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启动建设东柳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和东湖湿地公园。

县水务局

县住建局

县护城河指挥部

12月底前

2

新建2座人行天桥。

县住建局

9月投入使用

3

启动县图书馆新馆建设。

县文体广新局

县代建中心

12月底前

4

建成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县残联

5月底前动工

5

开工建设县老年养护楼。

县民政局

5月底前动工

开工建设老年大学。

12月底前

6

迁建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代建中心

12月底前

7

加快推进土地滩水库建设。

县水务局

12月底前

8

启动大竹县第十二小学建设,新建中心幼儿园2所。

县教科局

县代建中心

12月底前

9

完成棚户区改造2836户。

县住建局

12月底前

10

城区再新建1个农贸市场。

县商务局

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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