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2013〕26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13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是创建省级“法治县”最为关键的一年。为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县”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现就做好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和省级“法治县”创建工作,为推进“五大目标”,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平安大竹、和谐大竹、幸福大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全县人民法律素质;积极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市“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验收;大力实施依法治县战略,抓好“法治细胞”创建工作,力争创建成省级“法治县”。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学习把握国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强化“五类”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切实增强各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教育和引导公务员特别是在工作和服务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网络,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活动或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将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经费落实到位。四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对农民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大力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促进其自觉学法、懂法、守法。
(三)深入推进“法治细胞”创建工作。各地各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法治细胞”创建要求及标准,扎实开展“法治乡镇”、“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村(社区)”的法治创建活动,打牢省级“法治县”创建基础,全面推进“法治县”创建工作,力争年内创建成功。
(四)全力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组织开展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针对督导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顺利通过省、市“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机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各级普法及法治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订完善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和省级“法治县”创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各类新闻媒体宣传,畅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交流反馈渠道,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切实提高普法实效。
(三)逗硬督导考核。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县政府年底将命名第二批县级“法治细胞”,并对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落实、创建活动不力的乡镇、部门予以通报、问责。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